韶關(guān)又有人踩中 預付式消費的坑了! 攝制酬勞遲遲不給 餐飲店以充值卡抵賬 徐某是一名攝影師, 此前為一家餐飲店提供了 拍攝、制作、直播、推廣的服務, 約定的酬勞是22500元。 然而,這家店一直沒付錢, 后來雙方約定將這筆服務費 分兩次轉(zhuǎn)為該店的會員卡充值款, 徐某今后可以用這張會員卡 在店里消費。 店家"跑路" 充值卡近萬元余額難追索
網(wǎng)友常言道,
如無意外是要出意外的。
在徐某的充值卡
還有9419.85元余額的時候,
這家店,
“跑路”了!
同樣沒有意外的,
按照預付式消費坑的劇情,
徐某的追索毫無結(jié)果,
今年1月,
他將對方起訴至法院。
庭審現(xiàn)場,
徐某點擊該店家微信小程序,
顯示“開發(fā)者于2024年8月26日
暫停小程序服務”,
點餐、訂單、充值等
都顯示已暫停服務。
網(wǎng)絡圖
始興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
根據(jù)查明的事實,
雙方將被告應付的服務費
轉(zhuǎn)為會員卡充值余額,
用于徐某將來實時消費,
應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且有充值記錄、微信聊天記錄予以佐證,
因此,雙方之間合同關(guān)系成立。
餐飲店以會員卡充值的方式
向徐某預付了款項,
店家則應提供相關(guān)的消費服務。
最終,
始興法院依法判決店家向徐某
退回預付款余額9419.85元。
預充值,會員卡,
這類“預付式”的消費,
能免就免,
大家說有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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