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何女士和潘女士在江寧的保時捷中心定了車,微信談好了可以提車的時間,但卻都無法提車,潘女士的車輛甚至顯示還在德國,他們退車的訴求,能達成嗎? 求助人 / 何女士 2021年12月25日,自己在江寧臨麒路31號保時捷中心,定購了一輛保時捷卡宴,零售價106萬,當天預計交了10萬塊錢定金。事后工作人員微信告知何女士2022年2月25日車輛可以交付。然而到了2月16日,工作人員卻表示,25日車輛無法到達,需要等半個月,但到了3月13日依然無法交付。 在何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里 保時捷江寧店工作人員 曾兩次告知何女士 預計可以在2月和3月提車 但結果都食言了 隨后因各地疫情影響 一直到6月初 車輛才從上海港來到南京 何女士表示 自己4月份就要求退車 當時車輛并未運抵南京 保時捷就應該同意其訴求 而和何女士相似的情況 還發(fā)生在潘女士身上 由于潘女士身在外地 她通過電話向我們介紹了情況 求助人 / 潘女士 到現(xiàn)在那個車子還在德國港口,現(xiàn)在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時候。 潘女士從去年11月6日 繳納訂金10萬元開始等車 銷售人員曾告訴潘女士 車輛預計可以在4月份到店 但直到現(xiàn)在車輛運輸記錄顯示 卻依然還在德國 這讓她無法接受 對此 保時捷江寧店工作人員進行了回復 江寧保時捷中心工作人員 所謂“N”是配額月即為車輛完成生產(chǎn)的月份,額外增加3個月是生產(chǎn)和運輸時間,而運輸環(huán)節(jié)則是包括保時捷中國都難以預估的,所以,即便微信聊天中提到了交車時間,但也都是“預計時間”。 既然2月份沒有到達 工作人員卻為何這樣預計? 江寧保時捷中心工作人員 保時捷中國也夠不到,他還要跟保時捷德國去溝通,講白了就是說中間不確定因素其實太多。 去年11月份購買 三四月份車輛確實應該到店 但趕上了疫情 工作人員表示 何女士的情況還算比較樂觀 畢竟在6月初車輛已經(jīng)到店 而像潘女士的情況 還是受到國內外疫情影響 依然無法到店 江寧保時捷中心工作人員 我們承認,交付時間確實是有延遲,沒辦法左右的事情。 何女士和潘女士認為 · 微信聊天記錄也有法律效力 營銷人員多次釋放錯誤信號 致使消費者認為可以很快提到車輛 而卻不能如期交車 保時捷江寧店違約在先 保時捷江寧店則認為 進口車輛到店時間本就無法預測,消費者在購買前就應該有所預期,微信聊天里的預計時間,僅供參考,并非到店提車的準確時間,而現(xiàn)在何女士和潘女士不愿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的是她們。 ·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 江蘇恩格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 盧欣欣 因為疫情導致的履約不能,雙方是免除違約責任的,雙方對于合同的履行都不存在過錯。 采訪結束一周后 兩位求助人分別傳來最新消息 何女士表示 已經(jīng)和保時捷江寧店達成一致意見 并簽署了保密協(xié)議 問題得到圓滿解決 求助人潘女士告訴記者 因為所購車輛還在德國港 4S店同意為其撤銷合同 全額退還十萬元定金 來源:南京十八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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