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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伯特·艾利斯
阿爾伯特·艾利斯 [albert ellis 1913.09.27],美國臨床心理學家,合理情緒行為療法的創(chuàng)始人,也是 20 世紀 60 年代美國性解放運動的先驅(qū)。他出生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市的一個猶太家庭。 他 4 歲時全家到紐約定居。5 歲時因腎炎并發(fā)扁桃腺炎幾近死亡,又曾因腎炎 9 次住院。12 歲時父母離異,養(yǎng)成他獨立和無神論的態(tài)度。19 歲時又并發(fā)腎性高血壓,40 歲時罹患糖尿病,但是他努力照顧自己的身體,不使自己因疾病而陷入悲慘,反而精力充沛地過生活。在 12 歲時,他下決心成為一個作家,于是認真規(guī)劃自己的教育生涯。他先進高職學校,1939 年進入紐約市立大學商學院,主修商業(yè)管理,想在商場上賺足夠的錢以便寫任何想寫的題材。 20 世紀 30 年代的經(jīng)濟大蕭條打破了他的計劃,他只得放棄致富的美夢,不過仍持續(xù)寫作。38 歲時他已完成了約 20 本書的手稿,但未能如愿出版。自 1939 年起,他開始研究性、愛、婚姻和家庭關系等問題,當時并未受過心理學專業(yè)訓練的他年僅 25 歲。在涉足這些領域后,他又花了兩年時間閱讀了有關這些研究課題的約 1 萬篇論文和著作。然后發(fā)現(xiàn),自己能夠?qū)δ切┯兄曰驉鄣男睦碚系K者提供咨詢了。為了獲得咨詢資格開始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學習心理學,分別于 1943 年與 1947 年獲得該校臨床心理學碩士和哲學博士學位。 在獲得博士學位后,本希望成為臨床心理學家,但因其缺乏醫(yī)學背景而遭醫(yī)療機構(gòu)拒絕,后來有機會受聘于卡倫·霍妮學院,與 c.r.赫爾伯格合作才如償所愿。在 1949-1953 年間,通過實施精神分析,他對精神分析的有效性開始產(chǎn)生懷疑,并由此成為反對精神分析的主要人物之一。在 1953-1955 年間,他曾嘗試過各種其他方法,用以取代精神分析,終于,在1955 年他提出了自己的理論體系,那就是在咨詢和治療領域影響極大的合理情緒行為療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簡稱 rebt)。有人稱埃利斯是自 s.弗洛伊德以來唯一創(chuàng)建具有了自己理論體系的心理治療學派的心理學家,還有人稱他為認知 - 行為治療之父。但也有人不以為然,認為他無非是取人之長、略加綜合而已。盡管褒貶不一,但他所倡導的合理情緒行為療法卻是得到一致推崇的。 埃利斯把其信奉的哲學觀點與講究實效的行為主義結(jié)合起來創(chuàng)建了理情行為療法。雖然這種療法起初遭到幾乎所有治療家的激烈反對,但他通過不懈的努力,堅定地捍衛(wèi)了理情行為療法,并使該療法在實踐中獲得巨大成功,最后使其反對者不得不信服和接受。埃利斯信奉的哲學觀點是現(xiàn)象主義哲學、實用主義哲學和人本主義哲學,他把這些哲學觀點與行為主義相結(jié)合,提出了理情行為療法的依據(jù)。該依據(jù)認為人們是由于那些不合理的思想才導致心理障礙的。因此,如果使患者認識到這些不合理思想,并使其轉(zhuǎn)達化為合理的思想,就能取得有效的治療結(jié)果。 理情行為療法是由艾利斯于 1955 年所創(chuàng)的理性治療發(fā)展而來。最初他所用的名稱為理性治療(rational therapy,簡稱 rt),到了 1961 年才改為理性情緒療法(rational emotive therapy,簡稱 ret),直到 1993 年艾利斯又將理性情緒療法更改為理性情緒行為療法。因為他認為理性情緒療法會誤導人們以為此治療法不重視行為概念,其實艾利斯初創(chuàng)此療法時就強調(diào)認知、行為、情緒的關聯(lián)性,而且治療的過程和所使用的技術都包含認知、行為和情緒三方面。 他曾出版過許多富于創(chuàng)造力的、很受歡迎的論著,尤其是在本世紀 60 年代,他有好幾本著作(例如《性無罪》等)的銷售量高達幾百萬冊,從而使他的合理情緒療法得以普及。 埃利斯是精力充沛而多產(chǎn)的人,也是心理咨詢與治療領域內(nèi)著作最豐富的作者之一。在忙碌的專業(yè)生涯中,他每星期會晤八十個個別治療替診者,指導五個治療團體,每年對專業(yè)人員與大眾做兩百場演講與講習。他已出版了五十多本書籍七百篇以上的文章,內(nèi)容大部分以理情行為治療法的理論與應用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