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帶記者來到了
第一個被扣電動車停放的停車場。
現在估計有300輛左右,最長的已經超過一年了,最短的也有半年以上了。是一百多萬的產品。
記者在現場看到,
這個停車場沒有人在看管,
已經是雜草叢生。
隨后,記者和陳先生一起來到了第二個停車場,這個停車場要比第一個停車場大很多,里面停放的共享電單車也比較多。
我們的電動車都有定位系統(tǒng),發(fā)現說有不明的現象聚集在這邊,才發(fā)現說是城管部門給我們扣了。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多次到城管部門反映之后,有人過來將原來雜亂堆放的電單車擺放整齊,也在停車場裝上了監(jiān)控,但是依舊無人管理。
這么多電單車停放在這里,
陳先生更擔心的是安全問題。
鋰電池如果長久不使用,必須要充電保養(yǎng),我們的車停在這里一年,安全隱患已經極大了,隨時可能發(fā)生燃爆的現象。
另外扣押兩百多輛電單車的第三個停車場里車輛數量不多,要么大量堆在一起,要么身處雜亂的草地里。
陳先生告訴記者,
這里的大部分車輛已經損壞不能再使用了。
一年時間,被扣將近兩千輛車,
超過了公司三分之二的電單車數量。
對于城管部門這種的執(zhí)法,
陳先生是這么解讀的。
那么這些車輛被扣的原因是什么呢?
又如何才能拿回來?
記者找到了漳州市城市管理局了解情況。
記者在薌城區(qū)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從去年開始,總共有六家共享電單車企業(yè)進入到薌城區(qū),超過了老城區(qū)市政道路承載量,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因此薌城區(qū)城市管理局
對停放在公共區(qū)域的共享電動車
進行了統(tǒng)一的、無差別的整治。
漳州市薌城區(qū)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
如果說是有許可的就可以經營,有店面的或者有營業(yè)場所的也可以,如果沒有的話擺在路上的,占用公共資源的,就是屬于占道經營的范疇。
被扣共享電單車的不僅僅是的“橙車出行”一家企業(yè),企業(yè)們都希望合規(guī)運營,減少被扣車輛。之前城管雖然告知公共區(qū)域不能停放,但是卻未拿出兼具電單車運營以及方便有序管理的措施來。
某共享電單車企業(yè)工作人員
我沒有看到公告,如果說政府出了公告,你們不允許經營,那沒問題,我們退出,就像廈門島內不讓做,就像福州不讓做,不允許你進來,不允許你投車,所以一輛車都沒有人去投。
在漳州市薌城區(qū)的街頭,數量最多、擺放最整齊的要數“達達通”的共享電單車,據城管部門介紹,達達通的車停在這里,是合規(guī)的。
記者了解到,早些年作為漳州市的為民辦實事項目,漳州市政府為“達達通”的免費公共自行車批準了停車樁。所以現在“達達通”公司會引導使用共享電單車的市民也將車輛停放在停車樁的區(qū)域內。
我局將積極幫助幾家公司與“達達通”公司進行協(xié)調,在現有資源的情況下調配運營,另一方面也會幫助企業(yè)將相關問題向上反映,爭取早日出臺管理辦法。
對于這件事,
不少網友就在幫幫團的新媒體端留言評論。
還有一些網友則呼吁要規(guī)范執(zhí)法,并表示,共享電單車的初衷是方便出行,應該讓車企更加規(guī)范,好好利用。
監(jiān)管部門如果只是一味對其進行查扣,不但無法解決本質問題,而且也會因為共享電單車的大量堆放帶來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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