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上有品牌標志,還有官方同款的介紹視頻,王女士以為自己“撿漏”成功,買到了便宜的品牌舞蹈衣,收到貨才意識到自己買了假貨,“我聯(lián)系了商家,也向平臺客服投訴了,現(xiàn)在商家是把品牌標志撤了,但是衣服還在賣!毙啪W(wǎng)聯(lián)系了“梵舒”品牌客服,客服證實平臺上的這一商家并未獲得授權,系“盜版冒用”,“我們會向平臺進行舉報,要求下架侵權商品!
趕著各大平臺的618促銷活動,王女士以為自己“撿漏”了,以不到20元的價格在某網(wǎng)購平臺上買了一件“梵舒”品牌的舞蹈衣!跋聠蔚臅r候衣服圖片上有‘梵舒’的標志,下面的展示圖片里還寫著‘梵舒實拍’。”王女士以前也買過同一品牌的衣服,知道這一品牌使用的包裝袋上都有品牌的標志,所以當她收到一件用普通透明塑料袋裝著的衣服時,就意識到自己買到了假貨,“而且衣服上也沒有標簽,一看就是冒牌的!
“收到貨以后我就給商家發(fā)信息了,問這件衣服是不是梵舒的,結果商家根本不接茬,只說以實物為準,然后我就向平臺投訴了!蹦壳埃跖拷拥搅似脚_客服的回電,表示可以為其申請100元賠償。商家也刪除了帶有“梵舒”品牌標志的內容,但衣服還在正常銷售。
根據(jù)平臺顯示,這家“西甜檬服裝官方旗艦店”企業(yè)名稱為廣州市烏烏貿易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服裝服飾批發(fā)、服裝服飾零售等。
信網(wǎng)聯(lián)系“梵舒 VONSU”品牌官方客服獲悉,品牌在該平臺僅授權“梵舒官方旗艦店”等帶“梵舒”字樣的店鋪銷售正品,“西甜檬服裝官方旗艦店”從未獲得品牌授權!拔覀冏⒁獾缴媸碌赇伿褂昧似放茦酥竞屯茝V視頻,這屬于未經許可的侵權行為!辫笫嫦蛐啪W(wǎng)確認,交易快照中的品牌元素系“盜版冒用”,品牌方會向平臺進行舉報,要求下架侵權商品。
針對此事,平臺回應稱已收到消費者投訴并介入調查。“經與商家初步核實,若確認存在售假或違規(guī)使用品牌元素引流的行為,平臺將依據(jù)規(guī)則進行綜合判斷,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金額處罰、下架商品、限制店鋪權限,情節(jié)嚴重的將直接關閉店鋪。”同時,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已對涉事商品采取臨時管控措施,后續(xù)將根據(jù)調查結果及品牌方舉證進一步處理。
電商平臺中“蹭品牌流量”的亂象層出不窮,商家利用消費者對知名品牌的信任引流,卻以“無標商品”或“雜牌商品”充數(shù),本質是對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的侵害。黑貓投訴平臺近期多起案例顯示,部分平臺商家售出商品存在“貨不對板”現(xiàn)象,但部分消費者因證據(jù)不足或平臺處理不力維權失敗。
北京隆安(青島)律師事務所的史士輝律師表示,針對此類“借知名品牌圖片引流、銷售非正品”的行為,商家若未經授權使用品牌標志及宣傳內容,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依據(jù)交易快照等證據(jù),要求商家承擔“退一賠三”責任。作為交易平臺方,平臺需要承擔一定的監(jiān)管責任,對于平臺上出現(xiàn)的違規(guī)行為應予以及時處理,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止損害的發(fā)生或擴大。
青島市網(wǎng)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對其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的信息進行全面披露,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果賣家提供的商品信息與其實際交付的商品不符,可能構成虛假宣傳或欺詐行為。如果涉案商品上的標識屬于注冊商標,而賣家未經許可使用該標識,則可能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賣家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商品,消費者有權提出賠償請求。(解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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