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國家民委《關于民族工作幾個重要問題的報告》。《報告》指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民族工作進入新的歷史發(fā)展時期,今后民族工作總的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搞活的基本國策,緊密結合少數民族地區(qū)和少數民族的實際,從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進步、相互學習、共同致富出發(f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發(fā)展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不斷鞏固社會主義的新型民族關系,實現(xiàn)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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