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2日),市民師先生反映稱,自己的妻子曾女士遭遇了華鑫駕校(樹木嶺新校區(qū))教練多收費的問題。
師先生介紹,2021年4月,妻子曾女士前往華鑫駕校(樹木嶺新校區(qū))報名駕考培訓,雙方簽訂了《優(yōu)駕通“一口價”學車 駕駛證培訓合同》,隨后妻子繳納了4277元的全部學費。
這簽訂的這份培訓合同中,明確了報名費、建檔費以及多項項目的費用。
合同里包含的套餐項目
合同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所以師先生和妻子曾女士都認為不用再繳納其他費用。
2021年4月,曾女士完成了科目一考試,年底開始準備科目二考試。而此時,曾女士被告知需要繳納200元考試場地使用費。
通過科目二考試后,今年6月,曾女士準備進行科目三考試,在今年端午節(jié)前,曾女士曾與駕校教練員劉某聯(lián)系,預約訓練的具體時間,但教練員劉某告知只需要訓練兩三次,考場路線上加幾個小時班就可以了,于是雙方約定,6月的6、7、8日練車,9日考試。
聊天記錄
師先生說,約好的三天訓練里,曾女士每天只練了一把車,時長20分鐘左右。6月8日,教練員劉某告訴她需要加練,要收200元一小時的加練費。
“我們在場外加了2個小時,就是400元。然后在場內(nèi)又交了個200塊錢的加時費,一共是交了600塊錢。”師先生告訴記者。
師先生說,妻子科目三的加練費一共是600元,加上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考場訓練費各200元,一共額外繳納了1000元,而這些錢都沒有進入華鑫駕校的公賬,而是在教練員的介紹下轉(zhuǎn)到了其他教練的私人賬戶以及其他駕校的賬戶上。
轉(zhuǎn)賬記錄
對此,華鑫駕校校長表示,師先生的妻子曾女士在華鑫駕校訓練期間,駕校并沒有額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曾女士是因個人原因,要求教練員在指定時間內(nèi)培訓而產(chǎn)生的教練員加班費,總計600元。但師先生認為,妻子僅在科目三項目上學習了1個學時,遠沒有達到規(guī)定的最低學時要求,根本不存在教練員加班一說。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大綱》明確規(guī)定,C2類車型的總學時不得少于58個學時,其中科目二:基礎和場地駕駛不得少于12個學時;科目三:道路駕駛不得少于24個學時。每學時為60分鐘,其中,有效教學時間不得低于45分鐘。
華鑫駕校負責人表示,駕校在曾女士學車期間,確實未向她收取額外費用,且曾女士之前也沒有跟駕校反饋過收費問題,直至拿到駕駛證后才找到駕校要求退費,給駕校幫助曾女士追回多繳納款項帶來了一定的難度。經(jīng)過記者協(xié)調(diào),該負責人稱,可以退1000元給曾女士。
對于涉事駕校以及教練員是否存在違規(guī)行為,目前,長沙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已介入此事的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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