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桿抬不起來,保安卻說可以進?!福州的林女士向FM全媒體《維權超給力》反映,她在富力中心B座停車時,愛車被停車場入口的停車桿刮花,然而幾番溝通下來,停車場不僅不愿意賠償,甚至還要她承擔停車桿的修復費用,這讓她十分不滿。
據(jù)林女士回憶,2月24日上午,她駕車到福州富力中心B座,停車場的系統(tǒng)是掃描車牌后抬桿,但自己的新車才買,使用的又是臨時號牌,系統(tǒng)無法識別進入。林女士詢問保安,保安告知她從停車桿與墻壁的剩余空間處可以駛?cè)搿?/strong>
“我問保安能不能開進去,保安說可以,我讓保安幫我把桿抬起來,他說從旁邊間隙進去就可以了,我讓保安引導下,結(jié)果車剛開進去就被刮了!
畫圈處為林女士被桿刮擦位置
林女士告訴記者,車子被刮處在右后側(cè)車門,總共有三道刮痕,保險公司最終定損1050元。當天她就與富力中心物業(yè)工作人員協(xié)商,起初物業(yè)工作人員還承諾可以賠償,然而一直到3月1日,林女士都沒有等來物業(yè)的答復。
“我就打他們電話,一開始對方也愿意協(xié)商,到傍晚再聯(lián)系就倒打一耙,說我把他們停車場的桿子撞彎了,我覺得很離譜,這不是在勒索嗎?”
林女士說,如果當時保安把停車桿抬起來,或是直接告訴她不能進入,讓她另外找停車場,意外就不會發(fā)生,物業(yè)顯然擺脫不了責任。
更出乎林女士意料的是,經(jīng)過多次聯(lián)系她才得知,當天為她引導進入停車場的保安并不屬于富力中心物業(yè),而是安保公司的外包人員。從林女士發(fā)來的錄音中,記者聽到,協(xié)商期間,富力中心物業(yè)工作人員甚至還指出,意外是保安個人行為導致,公司無法負責。
“保安沒有評判這樣做是不是正確,明明知道這樣不可行還去做,那就違反了公司的操作流程,我們公司正常情況下應該是要有車牌才能進來,或者是登記以后抬桿,這才是正常流程!
林女士表示,如今她除了要求物業(yè)公司賠償車輛修復費用外,還希望對方能夠道歉。
接到報料后,F(xiàn)M全媒體記者心野來到富力中心B座停車場入口,發(fā)現(xiàn)入口處的停車桿較短,并未將車道完全攔住。停車桿在設施識別車牌后自動抬起,入口附近只有一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對進入停車場車輛進行測溫。
記者致電此前與林女士溝通的富力中心物業(yè)工作人員蔡先生了解到,當天林女士在停車場詢問的保安,同樣是一名負責測量體溫的保安,從未接觸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因此對于停車場的相關規(guī)定不太清楚。
“我們車籍管理是按牌管理,如果是臨時車輛進出,我們要識別車牌收取臨時停車費,沒有車牌是絕對進不去的,當天的保安也是出于服務客戶的需要過去引導,但是也就用手比劃了兩下,意思地方夠車子開進去!
此外,蔡先生也強調(diào),保安所屬的公司確實是近期他們請來負責寫字樓的疫情防控和安保工作,并不屬于物業(yè)管理。
蔡先生稱,根據(jù)當天監(jiān)控畫面顯示,林女士準備將車開進停車場時,當值保安站在車身左側(cè),看不到右側(cè)情況,因此他認為是林女士在駕駛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才導致右側(cè)車身刮到了停車桿。
“如果是找公司要賠償,我們管理方面沒有問題,不會賠償,她可以選擇報警或者是通過法律途徑,但同時我們停車桿的損失也會要求她賠償!
隨后,記者聯(lián)系了保安所屬的第三方公司相關負責人馬經(jīng)理,他表示,事件發(fā)生后,他通過調(diào)取監(jiān)控以及現(xiàn)場核實后確認,停車桿未抬起的情況下,剩余空間足以容納林女士的車進入。
“保安是說你看這邊能不能過,能過你就開下去,他沒說一定要從那邊開過去,也沒有林女士指揮開進去。
關于此事,記者咨詢了多位律師,《維權超給力》特約律師、福建新世通律師事務所周林律師認為,雖說保安在這個過程中,可能給予了車主一定的暗示或明示,但方向盤是握在車主手里,車主林女士需要承擔大部分的責任。
“根據(jù)侵權責任法這屬于一般侵權,要看誰實施的行為造成損失,這起事件很明顯是車主對通道的寬度預判不足,或是車主的駕駛水平不足,導致車輛和停車桿受損,應當是車主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福建亞嘉律師事務所林善志律師同樣認為,這起“事故”更像是一起意外事件,主要由車主駕駛不當造成,應自擔風險。
“即便保安有‘鼓動’‘亂指揮’等類似做法,也只是承擔較小的責任,并且這個責任也是由雇主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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