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一場失蹤被拐兒童的認親活動在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進行,與父母失聯(lián)32年的吳麗麗從福建趕到南昌,跟父母團聚。吳麗麗之所以能跟父母團聚,與江西南昌公安開展的“團圓行動”有關。
1988年5月24日,南昌市進賢縣的吳某某、羅某某夫婦年僅4歲多的女兒吳麗麗(1983年10月5日生)在進賢縣文港鎮(zhèn)失蹤。三十多年間,這對夫婦通過各種方式在全國尋找自己的女兒。2020年12月,南昌市刑偵支隊在進行“團圓行動”線索整理工作中發(fā)現(xiàn)了這個情況。因時間過去久遠,為及時、準確掌握當年吳麗麗失蹤的情況,刑偵支隊主動與當事人聯(lián)系,了解事件的信息及相關線索,并指導進賢縣刑偵大隊開展調(diào)查工作。2021年1月初,民警在對打拐DNA數(shù)據(jù)庫進行排查時,發(fā)現(xiàn)福建籍林某某(女,戶籍信息1982年6月6日生,福建莆田人)的年齡、特征與吳麗麗有相同之處。為了加快核查進度,刑偵支隊將相關線索下發(fā)至進賢縣刑偵大隊進行跟進。并根據(jù)公安部對于查找早年失蹤兒童的工作機制,對吳某某、羅某某依法采集了DNA樣本,檢測后錄入“全國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信息系統(tǒng)”。南昌市刑偵支隊與進賢縣刑偵大隊共同對疑似吳麗麗人員開展核查、確認工作。2021年1月22日,為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將采集到的吳某某、羅某某、林某某三人DNA檢材樣本送檢至DNA鑒定中心進行鑒定。經(jīng)科學鑒定,確認林某某即為1988年5月24日在南昌市進賢縣文港鎮(zhèn)失蹤的兒童吳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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