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奧一新聞注意到 有深圳市民 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稱 深圳有個別房東 向租戶收取2000-3000元費用 才愿意配合辦理《房屋租賃憑證》 一起來關注詳情 ↓↓↓
房東收取上千費用
才配合辦理《房屋租賃憑證》
近日,有市民反映稱,孩子入學時所需的《房屋租賃憑證》需房東配合才能辦理,深圳不少房屋存在二手房東層層轉租現(xiàn)象,個別房東向租戶收取2000-3000元費用才肯協(xié)助辦理租賃憑證。
“義務教育有九年,《房屋租賃憑證》的有效期通常為三年,這樣一算,要辦理好幾次!
其表示,從法理上看,房東同意出租房屋時,已對租客使用該房產對應學位知情。租客租房時已在房管所完成租房登記備案,也向公安機關申領了居住證。居住證本身足以證明居住事實的合法性,再辦理租賃憑證實屬重復。其建議,以居住證替代《房屋租賃憑證》,精簡政務服務流程。

圖源:人民網“領導留言板”
遇到房東惡意加價行為
建議向相關部門投訴
針對上述反映,深圳市教育局回應稱,根據《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住建部門負責提供房屋租賃信息,房屋租賃信息是保障學位公平分配的重要依據,用于核實租賃關系真實性及核算積分。
回應稱,對于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家庭,可提前主動在居住地的社區(qū)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記,居住信息登記將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人實際居住和是否滿足穩(wěn)定居住滿1年以上的憑證。關于個別房東惡意加價行為,建議撥打12345向住建部門、市監(jiān)部門投訴。

圖源:人民網“領導留言板”
租賃憑證在部分區(qū)
并非必備材料
奧一新聞注意到,今年3-4月,深圳市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坪山、光明以及大鵬等區(qū)(新區(qū))陸續(xù)發(fā)布2026年學位申請“溫馨提醒”,提醒2026年租房申請學位的學生家長應在今年4月辦好租賃憑證。
記者檢索發(fā)現(xiàn),在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光明等區(qū),租賃憑證不是租住宅類房產入學必備的材料,無法辦理或提供租賃憑證的,可通過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
值得注意的是,多個區(qū)教育部門指出,其租住房屋只適用于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特殊住宅類房屋,且租住房屋時長不計算積分。
其中,羅湖、南山及寶安等區(qū)的教育局要求,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也須提供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需要與居住信息登記地址一致。此外,多區(qū)明確提到,在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的情況下,還需額外提供知情書、授權書等資料。
以上提及的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合同、知情書(授權書)并非同一份文件,但均需房東配合簽署。
奧一新聞此前報道,深圳市福田區(qū)部分城中村房東要求租戶支付5000元-8000元費用,才愿配合簽署用以辦理小升初入學手續(xù)的《學位使用知情書》。龍華區(qū)也有家長表示,房東簽署學位授權書時普遍收取費用3000-8000元,導致經濟壓力較大。
彼時,福田區(qū)教育局回應稱,有效的住房證明雖然不是入學必備條件,但有效的住房證明是教育部門實施就近入學、安排學位的重要依據。由于房屋產權人具有相關知情權利,租戶在網上申請學位時,需提供房屋產權人簽訂的《福田區(qū)學位申請房屋產權人知情書》,但對其借機牟利的行為,教育局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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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龍華區(qū)家長的反映,龍華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回復表示,據其了解,其他各區(qū)也通過各自方式來確認房東對學區(qū)房鎖定情況的知情權。對于未辦理租賃憑證或信息的租房家庭,申請公辦學位時要求提供學位使用授權書、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登記查詢單、房東身份證復印件、房東產權資料。

圖源:人民網“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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