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將至,車站客流密集,旅客乘坐動車出行前應(yīng)當(dāng)提前了解禁止攜帶的物品,切勿因大意馬虎,或心存僥幸影響自己的行程甚至觸犯法律。
近日
柳州鐵路警方接連查獲
兩起旅客攜帶違禁品進站的案件
2月2日14時05分許,陳女士從桂林北站進站乘車,通過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攔了下來,因為她的包內(nèi)檢測出有一枚子彈。
隨后民警將陳女士帶到派出所進行詢問,通過詢問了解到該枚子彈是陳女士從其爺爺手中獲得的,拿到以后就放在自己車上當(dāng)“吉祥物”。車子送去維修時,子彈收到了包里,沒注意便帶到了車站,結(jié)果被工作人員查獲。
管制類刀具同樣禁止攜帶進入公共場所。到桂林北站乘車的郇先生就因為攜帶管制刀具被安檢人員攔下。經(jīng)查,這把刀全長21.5厘米,刀身長10.5厘米,屬于管制刀具。
鐵路民警依法收繳了子彈和管制刀具,并對兩名旅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了相應(yīng)處罰。
鐵路公安提醒:乘車出行期間,請大家檢查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避免攜帶管制器具等違禁品進站上車,以免給行程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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