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的謝先生前段時間結識了一位 在黃金店上班的女子 本想著能發(fā)展一段戀情 沒想到事情最終變了樣
謝先生認識小陳的時候,她是在一家黃金店做暑假工兼職,當時小陳是想向他推銷一款黃金項鏈。
謝先生:這個女生就一直在微信上找我,讓我去找她開單,我本來一直都是拒絕的,我覺得黃金它很貴,我在需要的時候再買,不需要的時候我就不買。
謝先生:有一天她去找我,她說把這個項鏈買給喜歡的人,我說我暫時還沒有遇到喜歡的人,她就說那買來送給她。
謝先生:我把項鏈買下來之后,她給我發(fā)一條信息,說讓我去店里面拿我的項鏈,就是她沒有當面拒絕我。但是從這件事情上,他就已經拒絕我了,因為她拒絕接受這個項鏈。就表示她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不愿意跟我處對象。
謝先生:這個店家在沒有通知我的情況下,就把項鏈拿給小陳,讓她帶走了。我覺得首先這個項鏈是我放在店里的,不管怎么說,要告訴我一聲。
為了核實情況,記者與謝先生一起找到了花果園老鳳祥金店的銷售經理饒女士。
老鳳祥金店銷售經理 饒女士:他當時說他不方便拿回家,是送給那個女孩的。后來那個女孩離職了,她是打暑假工的,她本來是不要的,但是他一直放在這里,我們就說這個東西不能一直放在這里,到時候如果丟了這個東西那到時候責任就在我們身上。
至于退款的問題,店家再次拒絕了。不過雖然無法退貨,但可以補差價換成其他飾品,可謝先生無法接受這樣的處理方法。為了了解當時的具體情況,記者電話聯系上了小陳。
小陳:項鏈我跟他說了,我也跟派出所說了,如果他要的話,讓他自己聯系我。像退款,這是公司的事,你找我也解決不了,如果他要這個項鏈,你就讓他自己聯系我。他怎么買的?我怎么知道?是我強迫他買的嗎?你讓他把聊天記錄拿出來,哪一句是我強迫他買的,你讓他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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