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賬單】
當天早上6點多,嚴女士起床發(fā)現(xiàn)后,趕忙向抖音發(fā)起“未成年人消費退款”申請。7月31日下午,抖音客服打來了電話,要求讓孩子接電話。按照嚴女士的說法,客服在電話里詢問了孩子一些問題,比如“當時主播穿的什么衣服”“頭上有戴什么東西”“刷的什么禮物”等等。孩子回答完,客服就讓嚴女士接了電話,并表示,賬號的注冊信息是成年人,不符合未成年人消費,退回申請,如果嚴女士有其他證據(jù),可以再次提交退款申請。
【關閉申請】
嚴女士表示,她不知道是不是孩子當時回答錯了還是怎樣,讓客服認定這些高額打賞不是孩子所為,另外,抖音客服稱可以提供新的證據(jù),那么到底抖音需要怎樣的證據(jù)才能證明是未成年人在打賞,因為畢竟事發(fā)是在凌晨,孩子偷偷玩的手機,家中也不可能安裝攝像頭監(jiān)控孩子的一舉一動。
【刷禮物記錄】
在采訪中嚴女士承認,作為家長存在失職行為。事發(fā)后她也帶著孩子報了警,做了筆錄。8月1日下午,“新聞三劍客”也將此事反映給了字節(jié)跳動青少年守護專線,并提出兩個問題:當時抖音方面是基于什么理由判定嚴女士這件事中,不符合青少年消費行為?家長究竟要提供哪些證據(jù)來佐證是未成年人進行消費?但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抖音方面尚未做出正式答復。
【退款到賬記錄】
不過,8月1晚23點15分左右,家長嚴女士反饋,向“新聞三劍客”投訴后,抖音方面通過了她的未成年人消費退款的請求,26594元已退還至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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