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擔心小區(qū)停車位緊張,2021年10月,南寧的邱先生打算在盛天青山郡小區(qū)購買一個產權車位,原價16萬折后95160元,邱先生覺得還蠻劃算的,還沒簽訂正式認購合同,他就一次性付了全款。
可讓他沒想到的是,物業(yè)將車位價格一降再降,就在他交完車位全款的第三天,車位價格竟然跌至一口價63000元, 這讓他徹底坐不住了。
求助人邱先生:我就和物業(yè)溝通補差價,去年11月5日物業(yè)經理回復我說,總部已經批復了給我退款補差的申請。
雖然物業(yè)答復按63000元的價格簽訂車位購買合同,但是邱先生左等右等都不見退款,他又開始擔心另一個問題。
付完全款卻沒簽正式合同
業(yè)主擔心“被違約”
邱先生告訴記者,在簽訂認購協議后,他已經成了車位的實際使用人,由于退款遲遲不能達成,所以就一直沒有簽署正式的合同,自然也無法進行車位備案,邱先生非常擔心自己因此而“被違約”。對于邱先生的顧慮,志愿律師作出了解釋。
律師在看過邱先生提供的認購協議、聊天記錄等相關資料后認為,最關鍵還是要拿到物業(yè)說的“總部批復的退款補差申請”,這樣能更好地證實雙方就退款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
然而,邱先生至今都沒有見過這份退款補差申請,物業(yè)方面為何遲遲不退款?又為何不簽訂正式的車位購買合同呢?帶著這些疑問,記者和志愿律師跟隨邱先生來到了小區(qū)物業(yè)。
小區(qū)物業(yè)黃經理解釋說,小區(qū)的車位價格因為受多重渠道影響,確實根據經營情況做出過調整,后來經過協商,最終確定邱先生的車位價格為63000元,而此前承諾的退款補差申請放在公司總部,他因為工作疏忽忘了拍照留存。
黃經理表示,他會盡快按照之前協商好的價格重新擬定車位購買合同,并將涉及退款、車位備案進度等內容的時間節(jié)點,以公司回函的形式給到邱先生,得到黃經理的允諾后,邱先生對調解結果表示十分滿意。
求助人邱先生:今天的解決方案我非常滿意,物業(yè)這一邊也解決了我車位退款以及合同簽訂的時間節(jié)點,感謝《法治最前線》幫我解決了我車位的退款問題。
律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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