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向《民生關注》報料稱,自己的父親因工受傷住院至今已有兩個多月了,在醫(yī)院欠下了十幾萬的治療費用,但有關的公司和相關人員卻一直推卸責任,希望得到幫助。
陳先生的父親是一名木工,去年12月18日在廣東韶關始興縣城北路創(chuàng)發(fā)大廈,為一家企業(yè)裝修時意外受傷住院,但至今為止都沒有得到賠付,他也不知道應該如何維權。
陳先生:
因為像他們這種情況,在工地上都是零散做事, 這里做幾天那里做幾天,做完了就去下一個工地,也沒有簽任何勞動合同。公司就是說工程是外包給個人的,跟別人簽訂了安全協議,公司那邊頂多就是保險這邊跟你走一下流程,別的就不管了,包工頭那邊也跟公司一個態(tài)度 ,要走保險。
這兩個月,陳先生也曾多次跟各方負責人溝通,但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陳先生父親的情況不太樂觀,醫(yī)院已幾次下達病危通知書。
陳先生:
可能拖不了幾個月了,現在已經用了14萬多了,醫(yī)院里的錢也沒交,希望他們先把醫(yī)藥費墊付了。
記者前往現場時相關負責人并不在場,但工程仍在正常進行。
現場裝修工人:
(他是從什么地方摔下來)就是那個兩米的架子上, 那種鐵架上,有人看到他從架子上掉下來,我們就馬上報了警 ,通知了醫(yī)院, 120救護車就過來了。
對此律師則建議,陳先生可以申請認定工傷或向雇請他父親的人員主張勞動損害賠償。
律師 吳鏡華:
如果證據充分的話是可以考慮這樣做的,無利害關系的相關人員都可以作為補充說明,證明他跟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這個作用跟勞動合同的證明力是不一樣的。我們建議相關的勞動者在用工之前,還是要與相關的用工單位簽訂相關合同,為以后的維權提供扎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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