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天下之事無奇不有。尤其對于警察來說,每天都處理著各種各樣的案子,稀奇蹊蹺的案子注定不少。最近,黑龍江海林市公安局的民警就遇到了一個稀奇古怪的案子。
一場“普通”偷盜案 涉案金額2800元
從警不到兩年的朱曉輝,前段時間接到一名王姓女子的報警,聲稱她家被盜丟失了2800元錢。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王某的家,王某對民警說,自己懷疑是和她在一起居住的網(wǎng)友張某偷的。就在民警回到公安局正要尋覓小偷蹤跡的時候,報案人王某突然來到了公安局。
偵查員 朱曉輝
當天中午這名女子王某,就帶著她懷疑的那個嫌疑人張某到公安局來投案了,當時距報案只有兩個小時左右。張某很痛快,直接就承認拿了她2800塊錢,但是花了很少一部分。王某從她的背包里掏出來了一共是2700多塊錢,然后說他已經把錢退給我了你們給他撤案吧。但是盜竊案的刑事案件標準是1500元,他的數(shù)額是2800元,已經到了刑事案件這個標準,我們已經立案。
王某帶著退回錢款的男網(wǎng)友張某主動投案,目的是為了讓民警撤案。但是根據(jù)刑事案件標準,目前處理的程序,只能是被盜女子王某回家,嫌疑男子張某被刑事拘押。但是后來,民警對嫌疑人提審記錄口供時,覺得張某在言語上有點怪異。
偵查員 朱曉輝
他先是問這個女子王某態(tài)度是怎么樣的,想從我們這里得到王某關不關心他。在我們回答他在公安局分手后,王姓女子并沒有再向民警詢問此事后,張某說自己沒有偷她2800塊錢,只偷了她300塊錢。
2800元變300元的由來
嫌疑人突如其來的供述,頓時讓民警目瞪口呆,那為什么當初張某要供述2800元的數(shù)額呢?這還要從兩人事發(fā)的前一天說起。
兩人是在一個社交軟件上認識的,張某是外地人,王某是本地人,兩人都是離異。張某兩年前從外地來到海林市,兩人同居期間,時常是口角不斷,尤其是事發(fā)的前一天。
偵查員 朱曉輝
發(fā)生口角之后,張某的可能不想跟她在一塊了,這個張某身上也沒有錢,他知道王某的錢都放在哪兒,他就從她的包里偷了300塊錢,打算作為路費回家。
監(jiān)控顯示,偷錢之后下樓的張某,動作很是慌張。此后,嫌疑男子張某決定徹底掐斷和王某的聯(lián)系。偷拿300元錢離開王某的家后,張某并沒有立刻離開海林市,先是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來。而同時,醒來的王某發(fā)現(xiàn)張某不見了,錢也被偷了,于是就報了警。
偵查員 朱曉輝
這個女子報案之后想找到這個男的,她給她所有認識張某的親屬、朋友、同事都發(fā)了微信。其中通過微信,女子就把報案的事情,告訴了男子的姐姐。
犯罪嫌疑人 張某
我姐聯(lián)系我跟我說,讓我自己聯(lián)系她跟她解釋。
得知王某報案的事情之后,張某非常地生氣,立刻約王某見面,兩人見面后,王某才向張某說出了實情,自己當時一時沖動,2800元是自己隨口編的。
犯罪嫌疑人 張某
她跟我說,她報案的時候沒想到報假警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她報完之后她就后悔了。而且案已經報上去了,如果這個沒有人承擔的話事情還是完不了。
男子后悔改口說出實情
就是說,如果確定被盜金額只有300元的話,女子王某報假警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按照報警的金額2800元來投案的話,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就是男子張某。兩人一商量,張某決定承擔責任,王某后來認可了張某的想法,并且認為主動投案自首,并且主動退回錢款,王某申請撤案張某就會沒事了。主動投案之前,兩人還遇到了一個棘手的問題,兩個人都湊不出來2800塊錢的現(xiàn)金。
犯罪嫌疑人 張某
你們公安機關可能核對這些錢會對不上,必須得提前把錢先拿出來,得想辦法讓這些錢如實地對上。王某就出去借了2500塊錢,把這個錢湊足了才來公安局。
臨來公安局自首之前,兩人對于未來的判斷,都有些吃不準。但是,張某依然決定承擔起這個責任。結果倆人都沒想到,錢雖然“找到了”,張某仍要面臨被刑事拘留判刑的局面。在看守所度過了一夜,嫌疑人張某逐漸清醒過來。
犯罪嫌疑人 張某
我感覺因為300塊錢把我送進去了,讓我承擔這個責任,我想了一晚上感覺很不值得。
交代完只偷竊了300元的事實之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7條,兩人面臨著一個共同的罪責妨害作證罪。同時,嫌疑人張某還要額外負有偷竊300元的行政處罰。
偵查員 朱曉輝
對于他盜竊300塊錢這部分,我們會單獨對他進行治安處罰,然后對于他涉嫌妨害作證罪這一塊,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其實,兩人對于法律知識,并非一點不懂,但也正因為只知其一,不只其二,本想減輕罪責,結果卻是弄巧成拙,反被其害。
來源:新聞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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