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松山區(qū)檢察院經依法審查,以詐騙罪對被告人裴某某、焦某某、趙某、呂某某惡勢力團伙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裴某某、焦某某、趙某、呂某某惡勢力團伙,以裴某某為首要分子,焦某某、趙某、呂某某為骨干成員,在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沒有任何資質的情況下,于2017年年初在赤峰中昊大廈開辦了“天成空放貸款公司”,以民間借貸為幌子,誘騙或強迫他人陷入借貸圈套,并通過簽訂“虛高金額借款合同”、房屋租賃買賣合同、合伙開公司、車輛抵押貸款等精心設計的“套路”,讓借款人的債務在短時間內呈幾何式倍增,繼而通過電話辱罵、到借款人家里及親屬家里和單位討債、住在借款人家里、將借款人房屋出租、出售等軟、硬暴力手段進行詐騙犯罪活動。
以裴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作案手段惡劣,詐騙性質嚴重,涉案數(shù)額巨大,給被害人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嚴重破壞社會和經濟秩序,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尤其是被害人馬小某,自2017年4月初向裴某某借貸2萬元,經過多次“套路”,馬小某已經無法償還巨額債務,只得低價將樓房出售,此房款又被裴某某惡勢力犯罪團伙蠶食一空,導致馬小某無家可歸,背負巨大生活和精神壓力,最終于2017年12月31日跳樓自殺,此案件在赤峰地區(qū)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是松山區(qū)檢察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第二例公訴的涉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受理本案后,松山區(qū)檢察院及時指派有豐富辦案經驗的員額檢察官辦理此案,并成立辦案組,全面負責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辦案檢察官多次與公安偵查人員會商研判案情,啟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反應機制,適時跟蹤補充偵查的進度,確保案件質量,現(xiàn)已對裴某某惡勢力犯罪團伙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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