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民袁先生向湖南交通頻道《為民熱線》反映,2010年在岳麓區(qū)的百江燃氣供氣站租用了2個燃氣罐,當時按150元/個的標準共繳納了300元押金,最近想要退罐退押金時卻遇到了麻煩。
原來,袁先生在前幾年整理物品時,因押金條字跡模糊已無法辨認便將其丟棄。百江燃氣的客服人員表示:如果提供不了押金條,就只能按回收價格處理。可是,工作人員來了3次,報出了3個回收價格,不管是30元、60元,還是最高80元的報價,都讓袁先生難以接受。
袁先生:已收到全額退款
收到袁先生的反映后,節(jié)目中,我們將問題反映給了長沙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之后,工作人員向《為民熱線》回復表示,已經就此事進行了調解,商家將會在十個工作日內處理好袁先生的押金退還問題。
昨天記者回訪了袁先生,他表示已收到全額退款。
袁先生:300元收到了,提交退款申請后隔了兩三天他就退給我了,按150元/個罐子退的,挺滿意的,謝謝你們。
為民熱線有話說
押金條的丟失,并不會改變消費者已交付押金的事實,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押金。但是,《為民熱線》也要提醒大家:不管是購買商品或者是服務,為了避免糾紛,在繳納押金后,最好是要求開具押金條并妥善保管。如果是復寫紙手寫收據或熱敏紙打印憑據,時間久了容易褪色,建議拍照留存。這樣一旦發(fā)生爭議,可以及時出示憑證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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