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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改良的倡導者胡適
針對文學遠離生活、充滿陳辭濫調(diào)的狀況,胡適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五號(1917年1月1日出版)發(fā)表《文學改良爭議》一文。胡適認為,文學改良應從8個方面入手,即須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須講求文法;不作無病之呻吟;務去爛調(diào)套語;不用典;不講對仗;不避俗字欲語。他提出要以白話文學為中國文學正宗。在談及文學內(nèi)容時,胡適認為真正的文學應“實與今日社會之情狀”。 該文與后來陳獨秀發(fā)表的《文學革命論》,成為新文化運動的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