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吉普車在洱海內“沖浪”拍照的視頻和圖片在微信“朋友圈”內不斷被轉發(fā),幾名游客只為開心不顧污染洱海的違法行為,立即引起了大理警方與洱海管理局的注意,并在視頻發(fā)布當日就對駕駛人進行了罰款2500元的行政處罰。
4月9日,一段吉普車在洱海及灘涂地行駛的視頻和圖片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轉發(fā),視頻中紅色吉普車駛入了洱海水域內,在淺灘處肆意行駛,車內的幾名駕乘人員還不時停車拍照。
此視頻和圖片一經發(fā)布,立即引起大理市洱海派出所與洱海管理局的高度重視。根據(jù)吉普車行駛的地域特征,認定此吉普車行駛的位置是在大理市灣橋鎮(zhèn)廊橋洱海水域灘涂地,民警及時開展調查。
當日晚,駕駛人王某某和車主郭某某主動到大理市古城派出所接受處理。
大理洱海管理局工作人員:現(xiàn)在已經處理完了,已經罰款2500元,已經罰了,當天下午的時候他們因為找不到我們單位,他們就在大理的那個派出所里面,等了我們三個鐘頭,主動承認錯誤,主動接受處罰來了,他們剛來大理,來了10多天,來旅游,不知道這些規(guī)定,洱海保護管理條例,我們前期已經處罰過很多了。
經查,4月9日上午,王某某向朋友郭某某借了這輛吉普車,與3名朋友到環(huán)海路游玩。當車開到環(huán)海路灣橋鎮(zhèn)廊橋洱海邊,看到有灘涂地,同車的3名朋友便提議將車開進洱海里拍照。
于是王某某便將車開進了洱海,并在洱海里行駛了近10分鐘后才駛出。隨后,王某某將拍攝的圖片和視頻上傳至“朋友圈”,車主郭某某看到后,立即打電話給王某某告知不能將車開進洱海。當晚,二人到古城派出所主動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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