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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人權禁區(qū)突破人權禁區(qū)
突破人權禁區(qū)突破人權禁區(qū)□沈寶祥
究竟怎樣看待人權,這是撥亂反正中遇到的一個很敏感的問題。
1979年初,一些人提出“要人權”的口號,甚至要求美國總統(tǒng)“關懷”中國的人權。在這樣的背景下,有些報紙發(fā)表了論人權的文章。
1979年3月22日,《北京日報》發(fā)表了《“人權”不是無產(chǎn)階級的口號》的文章。這篇文章說:“人權”是資產(chǎn)階級的口號。它從來就不是無產(chǎn)階級的戰(zhàn)斗旗幟。不能把“人權”這個早已成為粉飾資產(chǎn)階級反動專政的破爛武器也搬來作為治理社會主義國家的良藥。文章還責問,在人民當家作主的今天,提出“要人權”,究竟是向誰要“人權”?這篇文章雖以個人署名,但用楷體字排印,又放在第一版,顯得很不一般。當時任中宣部部長的胡耀邦在一個會上說,《北京日報》的《“人權”不是無產(chǎn)階級的口號》這篇文章很好,他還以此贊揚說,“《北京日報》有了自己的語言”。
此后,《文匯報》、《紅旗》雜志等報刊也發(fā)表了觀點類似的論人權的文章。這些文章引起了理論界一些人的不同看法。在五月初舉行的“紀念五四運動六十周年學術討論會”上,一些人對報刊上論人權的文章提出了異議,認為不能對人權持絕對否定的態(tài)度。《人民日報》的《情況反映》第1220期(1979年5月12日)以《對人權應作分析》為題,反映了理論界人士的不同意見。
5月15日,胡耀邦閱看《情況反映》后給理論動態(tài)組寫了如下批語:“吳江同志:請你們寫一篇。這個問題確實沒有講清楚,而這是資產(chǎn)階級向我們進攻的一個口號。”吳江將這個任務交給了我。
我對人權問題只有一般的了解,也寫過一些“卡片”,撥亂反正以來,因為社會上有人提出人權問題,作過一點思考,但沒有作深入研究。接到這項寫作任務后,就硬著頭皮從頭學習研究。我首先系統(tǒng)地學習了馬列著作中有關人權的論述,又閱看了孟德斯鳩、盧梭、洛克等人的著作,查閱了我們黨的文件和聯(lián)合國的人權文件,也看了報刊上發(fā)表的論人權的文章,邊學習,邊思考,晚上睡在辦公室,搞得很緊張。6月2日開始動筆撰寫,6月8日,寫出了《略談人權問題》的初稿。(在這里,請讀者諒解,我要講一點有關個人的情況。這篇文稿從6月2日至8日寫出初稿,這正是我最悲痛的時候。6月2日晚,我接到二哥發(fā)來的電報:“母親病重。”當時,經(jīng)過緊張的準備,文稿正開始撰寫,我難以離開,只好默默地強忍著悲痛埋頭撰寫文稿。當她老人家知道自己將離開人世時,又囑二哥來電報說,春節(jié)已見過面,路遠,工作忙,不要再回去了。這個電報使我非常感動。6月8日晚,接到二哥電報,母親病故。我在自己家里進行了悼念。我母親生于1895年,是一位極普通的農(nóng)村婦女,文盲,但明理。她以這樣樸實的語言表達了對遠方兒子的關懷,也是對撥亂反正事業(yè)的支持。我在這里補寫一筆,是對她老人家的悼念。)
《略談人權問題》文稿經(jīng)吳江審閱后我作了修改,陳維仁于6月12日報送耀邦審閱。耀邦于當天即審閱退回。他寫了如下批語:
我對這個問題沒有研究,并且看得很粗。我覺得觀點是很清楚的。贊成發(fā)。請你們再仔細加工。我在某些地方改了一點,僅作參考。
耀邦對文稿作了一些修改,還提出了修改加工和補充內(nèi)容的意見。
我依據(jù)耀邦的意見又對文稿作了認真修改補充。6月20日,理論動態(tài)組對文稿進行集體討論修改定稿。1979年6月25日出刊的《理論動態(tài)》第141期發(fā)表了《略談人權問題》這篇文章。
這篇九千字的文章共分四個部分。文章充分肯定了人權在歷史上的進步作用,在此基礎上,著重闡述了以下幾點:(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人權已成為國際法的準則,但同時又是國際政治斗爭的一個工具!耙虼,我們對人權要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分析,采取適當?shù)膽B(tài)度和靈活的策略,不能簡單地對待。”(二)文章列舉材料說明,在民主革命時期,我們黨曾經(jīng)提出人權口號,無產(chǎn)階級不是根本不能提人權這個口號,但無產(chǎn)階級的基本口號是消滅階級。(三)文章強調(diào)社會主義制度能夠保證人民權利的充分實現(xiàn)。“我國的憲法規(guī)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各方面的基本權利。這些權利在特定的意義上說也就是人權!蔽恼乱仓赋觯魏螜嗬家芤欢ㄎ镔|條件的制約,公民權利的充分實現(xiàn)要有一個過程。(四)對于社會上關于“人權”的議論,要作具體分析。有些人鑒于林彪、“四人幫”橫行時期,法制被踐踏,公民權利被嚴重侵犯的慘痛教訓,同時,鑒于在現(xiàn)實生活中,某些地方還存在壓制民主,違背法制,侵犯公民權的情況,因此,迫切地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健全并充分實行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他們的這些實際要求本身許多是合理的、正當?shù)。(五)文章提出,極個別的人提出一些蠱惑人心的口號,借“人權”問題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必須堅決揭露批判。另一方面又強調(diào),對于那種不尊重人民權利的人,對那些任意限制、干涉公民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的行為,要嚴肅地進行批評教育,堅決加以糾正,使他們懂得公民權的嚴肅性。對于那些違法亂紀,侵犯公民權的人,不管地位高低,都要認真追究,嚴肅處理。對這種人作辯護、掩飾,不管持什么理由,都是錯誤的。這些話,是有現(xiàn)實針對性的。
在“左”的年代,對于人權(以及人道、人性)采取徹底否定的態(tài)度,不斷批判。這些問題,成為科學研究的禁區(qū)。以上五點說明,這篇文章對人權不是采取簡單否定的態(tài)度,對現(xiàn)實生活中人們提出的人權要求,給以相當程度的肯定,并批評了不尊重人民權利的現(xiàn)象,而且,文章還表達了,不能把提出人權要求一概說成是資產(chǎn)階級自由化。在當時,這樣講是不那么容易的。這篇文章對人權禁區(qū)已經(jīng)有所突破。但是,這篇文章雖然提出對人權不能簡單地否定,又強調(diào)消滅階級是我們的基本口號,實際上還是不主張在國內(nèi)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使用人權這個口號。因此,文章對人權禁區(qū)的突破又是不夠的。
當時,鑒于人權問題的復雜性和敏感性,我們對這篇文章采取了很謹慎的態(tài)度,不急于公開發(fā)表。過了將近四個月,直到10月26日,才在《光明日報》作為本報評論員文章發(fā)表。新華社以文章的第四個小標題《社會主義能夠保障人民權利的充分實現(xiàn)》為題,摘發(fā)了近五千字,《人民日報》等報紙轉載。向國外發(fā)行的《北京周報》第45期轉載了這篇文章(作了刪節(jié))。
文章公開發(fā)表后,引起了強烈反響。境外媒體認為,這篇文章,可視為當前中共對人權問題的總政策。他們認為,文中對人權要作具體分析的一段,是中共當局對人權看法的最大改變。
國內(nèi)有不少人給《光明日報》寫信,就這篇文章談對人權的各種看法。有的人贊揚這篇文章對人權不是一概否定,而是作了具體分析。也有人對這篇文章很不滿意。他們認為,在我國,人權很不受重視,而文章對此揭露很不夠,又不主張大講人權。有的人對社會主義制度能夠保證人民權利的充分實現(xiàn)提出疑問和責難,有的人認為,對人權問題的重視不重視是關系到能否將革命進行到底的大問題。不少人認為,社會主義應當講人權。這篇文章本身和讀者的各種意見,都反映了突破人權禁區(qū)過程中的情況和艱難性。重要的是,畢竟前進了一步。
《光明日報》的編者將讀者的意見寫成《對<略談人權問題>一文的反應》,刊登在《情況反映》第900期(1979年11月22日)。我在讀者的意見旁寫了自己的看法,理論研究室的負責人將這個材料報送耀邦。他于11月30日看后寫了如下批語:
現(xiàn)在在一小部分人中資產(chǎn)階級自由化思想泛濫,要進一步教育(不提批判),要努力寫出一系列有說服力的論文來。
按照耀邦的意見,我們繼續(xù)關注研究這個問題和其他有關問題,陸續(xù)發(fā)表了一些文章。
回顧撥亂反正以來的歷史,在人權問題上,我們是堅持了馬克思主義的立場,但思想解放確也經(jīng)歷了一個艱難的過程。1997年,黨的十五大終于在報告中寫上了“尊重和保障人權”。
中央黨校編寫的《鄧小平理論基本問題》,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政治體制改革”一章第一節(jié)的一個目,加以論述。這就是說,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問題,已經(jīng)寫進了中央黨校的教材。
我相信,在人權問題上,我們的認識一定會隨著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發(fā)展而不斷推進。
轉載自《學習時報》第2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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