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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政治
無為政治 論權力的人多少可以分成兩派,兩種看法。一派是偏重在社會沖突的一方面,另一派是偏重在社會合作的一方面;兩者各有偏重,所看到的不免也各有不同的地方。
從社會沖突一方面著眼的,權力表現(xiàn)在社會不同團體或階層間主從的形態(tài)里。在上的是握有權力的,他們利用權力去支配在下的,發(fā)施號令,以他們的意志去驅使被支配著的行動。權力,依這種觀點說,是沖突過程的持續(xù),是一種休戰(zhàn)狀態(tài)中的臨時平衡。沖突的性質并沒有消弭,但是武力的階段過去了,被支配的一方面已認了輸,屈服了。但是他們并沒有甘心接受勝利者所規(guī)定下的條件,非心服也。于是兩方面的關系中發(fā)生了權力。權力是維持這關系所必需的手段,它是壓迫性質的,是上下之別。從這種觀點上看去,政府、甚至國家組織,如果握有這種權力的,是統(tǒng)治者的工具。眼下去還可以說,政府、甚至國家組織,只存在于階級斗爭的過程中。如果有一天“階級爭斗”的問題解決了,社會上不分階級了,政府、甚至國家組織,都會象秋風里的梧桐葉一般自己凋謝落地。-這神權力我們不妨稱之為橫暴權力。
從社會合作一方面著眼的,卻看到權力的另一性質。社會分工的結果每個人都不能“不求人”而生活。分工對于每個人都有利的,因為這是經濟的基礎,人可以較少勞力得到較多收獲;勞力是成本,是痛苦的,人靠了分工,減輕了生活擔子,增加了享受。享受固然是人所樂從的,但貪了這種便宜,每個人都不能自足了,不能獨善其身,不能不管“閑事”,因為如果別人不好好的安于其位的做他所分的工作,就會影響自己的生活。這時,為了自己,不能不干涉人家了。同樣的,自己如果不盡其分,也會影響人家,受著人家的干涉。這樣發(fā)生了權利和義務,從干涉別人一方面說是權利,從自己接受人家的干涉一方面說是義務。各人有維持各人的工作、維持各人可以互相監(jiān)督的責任。沒有人可以“任意”依自己高興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得遵守著大家同意分配的工作?墒沁@有什么保障呢?如果有人不遵守怎么辦呢?這里發(fā)生共同授予的權力了。這種權力的基礎是社會契約,是同意。社會分工愈復雜,這權力也愈擴大。如果不愿意受這種權力的限制,只有回到“不求人”的境界里去做魯濱生,那時才真的頂天立地。不然,也得“小國寡民”以減少權力。再說得清楚些,得拋棄經濟利益,不講享受,象人猿泰山一般回到原始生活水準上去。不然的話,這種權力也總解脫不了。-這種權力我們不妨稱之為同意權力。
這兩種看法都有根據的,并不沖突的,因為在人類社會里這兩種權力都存在,而且在事實層里,統(tǒng)治者、所謂政府,總同時代表著這兩種權力,不過是配合的成分上有不同。原因是社會分化不容易,至少以已往的歷史說,只有合作而沒有沖突。這兩種過程常是互相交割,錯綜混合,沖突里有合作,合作里有沖突。不很單純的。所以上面兩種性質的權力是概念上的區(qū)別,不常是事實上的區(qū)分。我們如果要明白一個社區(qū)的權力結構不能不從這兩種權力怎樣配合上去分析。有的社區(qū)偏重在這方面,有的社區(qū)偏重在那方面;而且更可以在一社區(qū)中,某些人間發(fā)生那一種權力關系,某些人間發(fā)生另一種權力關系。譬如說美國,表面上是偏重同意權力的,但是種族之間,事實上,卻依舊是橫暴權力在發(fā)生作用。
有人覺得權力本身是具有引誘力的,人有“權力的饑餓”。
這種看法忽略了權力的工具性。人也許因為某種心理變態(tài)可能發(fā)生單純的支配欲或所謂Sadism(殘酷的嗜好),但這究竟不是正常。人們喜歡的是從權力得到的利益。如果握在手上的權力并不能得到利益,或是利益可以不必握有權力也能得到的話,權力引誘也就不會太強烈。譬如英國有一次民意測驗,愿意自己孩子將來做議員或做閣員的人的比例很低。在英國做議員或做閣員的人薪水雖低,還是有著社會榮譽的報酬,大多數的人對此尚且并無急于攀登之意,如果連榮譽都不給的話。使用權力的人真成為公仆時,恐怕世界上許由務光之類的人物也將不足為奇了。
權力之所以引誘人,最主要的應當是經濟利益。在同意權力下,握有權力者并不是為了要保障自身特殊的利益,所以社會上必須用榮譽和高薪來延攬。至于橫暴權力和經濟利益的關系就更為密切了。統(tǒng)治者要用暴力來維持他們的地位不能是沒有目的的,而所具的目的也很難想象不是經濟的。我們很可以反過來說,如果沒有經濟利益可得,橫暴權力也沒有多大的意義,因之也不易發(fā)生。
甲團體想用權力來統(tǒng)治乙團體以謀得經濟利益,必須有一前提:就是乙團體的存在可以供給這項利益,說得更明白一些,乙團體的生產量必須能超過他的消費量,然后有一些剩余去引誘甲團體來征服他。這是極重要的。一個只有生產他生存必需的消費品的人并沒有資格做奴隸的。我說這話意思是想指出農業(yè)社會中橫暴權力的限制。在廣西瑤山里調查時,我常見到漢人侵占瑤人的土地,而并不征服瑤人來作奴隸。原因當然很多,但主要的一個,依我看來,是土地大貧乏,兩種水田的瑤人,并不肯降低生活程度,做漢人的佃戶。如果瑤人打不過漢人,他們就放棄土地搬到別處去。在農業(yè)民族的爭斗中,最主要的方式是把土著趕走而占據他們的土地自己來耕種。尤其在人口已經很多,勞力可以自足,土地利用已到了邊際的時候是如此。我們讀歷史,常?梢哉业健翱幼鋷兹f人”之類的記錄,至于見人便殺的流寇,一直到不久之前還是可能遭遇的經驗。這種情形大概不是工業(yè)性的侵略權力所能了解的。
我并不是說在農業(yè)性的鄉(xiāng)土社會基礎上并不能建立橫暴權力。相反的,我們常見這種社會是皇權的發(fā)祥地,那是因為鄉(xiāng)土社會并不是一個富于抵抗能力的組織。農業(yè)民族受游牧民族的侵略是歷史上不斷的記錄。這是不惜的,東方的農業(yè)平原正是帝國的領域,但是農業(yè)的帝國是虛弱的,因為皇權并不能滋長壯健,能支配強大的橫暴權力的基礎不足,農業(yè)的剩余跟著人口增加而日減,和平又給人口增加的機會。
中國的歷史很可助證這個看法:一個雄圖大略的皇權,為了開疆辟土,筑城修河,這些原不能說是什么虐政,正可視作一筆投資,和羅斯福造田納西工程性質可以有相類之處。但是缺乏儲蓄的農業(yè)經濟卻受不住這種工程的費用,沒有足夠的剩余,于是怨聲載道,與汝偕亡地和皇權為難了。這種有為的皇權不能不同時加強他對內的壓力,費用更大,陳涉吳廣之流,揭竿而起,天下大亂了。人民死亡遍地,人口減少了,于是亂久必合,又形成一個沒有比休息更能引誘人的局面,皇權力求無為,所謂養(yǎng)民。養(yǎng)到一個時候,皇權逐漸累積了一些力量,這力量又刺激皇帝的雄圖大略,這種循環(huán)也因而復始。
為了皇權自身的維持,在歷史的經驗中,找到了“無為”的生存價值,確立了無為政治的理想。
橫暴權力有著這個經濟的拘束,于是在天高皇帝遠的距離下,把鄉(xiāng)土社會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讓給了同意權力去活動了?墒峭鈾嗔s有著一套經濟條件的限制。依我在上面所說的,同意權力是分工體系的產物。分工體系發(fā)達,這種權力才能跟著擴大。鄉(xiāng)土社會是個小農經濟,在經濟上每個農家,除了鹽鐵之外,必要時很可關門自給。于是我們很可以想象同意權力的范圍也可以小到“關門”的程度。在這里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鄉(xiāng)土社會里的權力結構,雖則名義上可以說是“專制”“獨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續(xù)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實際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掛名的,是無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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