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球化的格拉納達宣言
關于全球化的格拉納達宣言 過去的數十年,在經濟、政治和社會關系上所獲得的層面與特質逐漸超越了國家的疆界與國家的權力,忽略了人民之間的管理與政治上的區(qū)分。 私人的行為與決定,無論其何許遙遠,均可通過傳媒而溝通,通過新的信息技術、經濟網絡和人民的遷移,來影響到世界任何地方的人民的生活與命運。 而今,諸多人類活動在全球的水平上進行,我們是全球社會中互動洪流中主動或被動的參與者。為表述這一新的現實,我們采用了新的概念“全球化”。然而,我們并不應該忘記,這是一個復雜的、多面的而且日益強大的網狀結構,F在已經存在經濟全球化,主要包括金融市場的全球化、貨物、服務、勞工世界市場的擴張。顯然,我們面臨著在很大層面上遠離國家權威的超國家或者跨國經濟。經濟全球化是我們時代的社會弊病尤為惡化。 然而,這并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還存在著文化類型的全球化、環(huán)境影響的全球化、交通的全球化以及不安全因素和沖突的全球化。 我們確知,此種人類交流的復雜增長導致了世界人口某些部分的經濟富裕程度的增長,文化程度的豐足。然而,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了令人震驚的災難,文化的貧乏以及邊緣化。這影響著數以百萬計的人們,缺少食品、缺少可飲用的水、傳染疾病、文盲和迷信僅僅是整個人類生活的一個側面。國家之間、大型公司之間以及所有的經濟參與者之間的全球經濟紐帶,經常伴隨著超越任何控制的金融投機、對于工人邪惡的剝削、對于兒童持久且與日俱增的掠奪,對于婦女的歧視,以及所有人民將其天然資源置于腐敗和非法政治當權者的控制之下。 所以,全球化的社會是結構混亂、對億萬人民具有負面影響的社會。采用流行的語匯,我們可以稱之為“全球的不公正”。 毫無疑問,此種不公正以及社會的不均衡導致了無法阻止的移民者,這些人為極端的貧困所推動,懷著一線希望,一次又一次的企圖進入外國領土。無論這些國家(對移民者)懷著何種敵意,他們畢竟提供了一種有尊嚴的生存的、遙遠的可能。 通過計算機網絡而進行的、不能禁止的信息侵入和交流,雖然帶著美妙的文化與科學的標識,并不試圖掩蓋這樣的事實:數以千計的人們,疏離于其所陌生的文化,轉向其傳統和信仰以求庇護。這種行為會引起民族之間的不寬容、激進的民族主義和宗教上的原教旨主義,帶來國際關系的緊張顯而易見的增加并最終導致恐怖主義和戰(zhàn)爭。 我們還注意到對于環(huán)境與日俱增的威脅、對天然資源無理性的掠奪以及對不可再生的環(huán)境遺產的不加控制的消耗。 新的經濟社會與文化關系需要新的國際秩序。全球化至少意味著,全球社會程序缺乏足夠的控制和管理,經常被少有或毫無民主合法性的強權所領導。迄今為止,民族國家的權力已達致了一定程度上的社會正義,至少在某些發(fā)達國家是如此。對于國家疆界的破除以及國家權力或許再也無法解決的嚴重的社會弊病需要更有效力的權威和治理。至關重要的是,它們必須具有合法性。從一定意義上說,可以認為全球化是一個新的社會現象,它將國際社會置于某種野蠻狀態(tài),所以需要一定程度的理性。國家民主的范式已經變得不再充分,雖然國家仍然是國際秩序的主要參加者。它們可能在阻止已經成為跨越國家邊界現象的新的經濟、政治、文化關系方式體系的不良影響上還能有效運作。主導法律與正義的國際關系每天都在變得越來越復雜多樣,但它們并不試圖變得更強。鼓勵這些(價值)的國際組織無法實施它們,它們的話語降低到僅僅是空洞的口號,然而實際的國際交往卻變得不可預期,復雜多變。不公正和不平等在增加,構成全球公民社會的非政府組織和私人團體,在反對這些情勢方面發(fā)出聲音,卻難以做得更多。 與此相似,國際權威與機構面臨著嚴重的民主缺失。我們需要強化并給予現行的國際機構更多的合法性,無論是嚴格政治意義上的,還是經濟意義上的國際機構。我們需要創(chuàng)制新的機構,以減少在這些新的社會狀態(tài)面前的民主狀態(tài)弱化趨勢。 更為真誠、更關注嚴重問題的政治辯論至關重要,而非戰(zhàn)略和口號。因而,我們深感我們有責任號召我們的政府與公民、國際組織與大的國際性機構,采取新的、決定性的態(tài)度,并整合平等與自由作為全人類的有效價值,以使全球化的所有方面均歸屬于法治原則。此種法律應當越來越多地服從于普遍民眾的愿望,而非少數人的意志。二十一世紀面臨著構建嶄新的、以人權為法律與政治基礎的世界秩序的巨大挑戰(zhàn)。為達到此一目標,我們深感必須在最崇高的意義上回到政治上來,使人民尋回其覺悟并享受其權利。 哈貝馬斯 何志鵬[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