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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驗事實與公理之間——對幾個觀念的反思
在經驗事實與公理之間——對幾個觀念的反思 在人類的社會生活和政治實踐中,有一些反復出現(xiàn)并被反復驗證的經驗事實,由于它們的反復出現(xiàn)并被反復驗證,于是乎在人們的觀念中,將此上升為一些理論定理或理論命題,成為一些不可推翻的結論。但是,如果我們稍加審視和分析,便會發(fā)現(xiàn)這些結論只能在實證意義上有價值,而很難將它們上升為公理。因此,在經驗事實或經驗實證與公理之間,存在著悖論,那些反復出現(xiàn)并被反復驗證的經驗事實,并不等于就是公理,相反,它們可能與公理相去甚遠。下面,我想就人們非常熟悉的幾個有聯(lián)系的國際關系中的經驗事實作些分析,以說明我以上的看法。 其一,“落后就要挨打”,這是一個被中外歷史和現(xiàn)實反復驗證了的經驗事實,但它不是一個公理。在1999年5月8日凌晨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被美國導彈轟炸后,引起了全中國人民以及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們的極大憤慨。人們以各種方式表達了對轟炸者暴行的憤怒和抗議。但同時,有一段時間,在我們的媒體中流行著一種觀點,認為美國之所以敢于轟炸我大使館,炸死炸傷我使館人員及新聞記者,就在于因為我們落后,落后了,就要挨打,就要受人欺侮,如果我們強大了,就沒有人敢欺侮我們了。因此,我們應該把國家建設得更強大,只有這樣,才沒有人敢對我中國和中華民族隨意侵犯和欺侮。應該說,以上的說法可能都是真實的,也反映了一種經驗事實,它對鼓舞全民族士氣,努力建設國家,增強我國的綜合國力,抵御外來的侵犯都有很現(xiàn)實的意義。但它不能成為一個公理。如果將此作為一個公理,那落后的國家,落后的人民將注定要受別國侵犯,受別人的欺負,那世界不就成了一個強權的世界,強者的世界了嗎?這同我們一貫倡導、追求并致力于實現(xiàn)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豈不矛盾和沖突了嗎?國家不分強弱、大小,一律平等,都是國際社會中平等的一員,而不能因為某個國家落后,就要挨打,就要受別人的欺負。落后為什么就一定要挨打?在公理的面前,這一經驗事實、理論定理和理論命題是站不住腳的,是沒有任何道理的。它是一個強權邏輯,強盜邏輯,因此,這一經驗事實是絕對不能成為公理的,是不能得到理性認可的。 其二,“貧窮就要受欺”,這是一個同前述事實有密切聯(lián)系的一個也被歷史和現(xiàn)實反復驗證了的經驗事實,但它不是一個公理。有許多歷史的現(xiàn)實的事實可能會支持這一命題。1997年,吉林市44名婦女被騙去科威特勞務輸出,結果在科威特作傭工期間幾乎被淪為奴隸,受到了難以想象的精神的和肉體的折磨和毒打,最后在中國駐科威特大使館的營救下,才得以脫險、逃生并回國。(詳情見《中國青年報》2000年1月3日原春琳文《活者,為討一個天理公道》)1999年12 月27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結了此一案件,判決勞務輸出組織者吉林市公安局就業(yè)服務處、吉林市就業(yè)服務局作出經濟賠償和精神損失賠償。且不說這一案件本身。僅就這44名中國婦女在科威特作傭工期間所遭受的非人的虐待,就難道因為她們貧窮,就應該遭受如此的摧殘?這是一個事實, 但這是一個發(fā)生在20世紀末人類已進入了高度文明時代的悲慘的事實。 鄧小平講過:貧窮不是社會主義。這是一個真理。 社會主義不應該和貧窮有必然的邏輯的聯(lián)系。社會主義要力求擺脫貧窮,才足以顯現(xiàn)社會義制度的優(yōu)越性。但貧窮不應該必然地受欺。如果貧窮就要受欺, 那這個世界不就成了一個富人恣意妄為的世界?也同樣成了一個強權和強盜的世界?因此, 盡管貧窮就要受欺,但這僅僅是一個不公正的事實和現(xiàn)實,而不是一個公理,也不能成為一個公理。貧富只是反映了一個經濟狀況,盡管這個經濟狀況非常重要,它經常左右著一個人、一個民族或一個國家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但不能成為受欺與欺人的理由,如果那樣,我們豈不是回到了以財富定奪人生的奴隸制時代和封建制時代? 其三,“弱國無外交”,這是建立在前述兩個經驗事實基礎上而得出來的被歷史反復驗證了的又一個經驗事實和又一個更高層次的理論命題和理論定理,但它不是一個公理。1919年的“巴黎和會”,中國作為戰(zhàn)勝國,卻被屈辱地要在日本割讓山東的協(xié)議上簽字,就是因為中國當時的貧弱。豈止是“巴黎和會”,自1840 年鴉片戰(zhàn)爭以來的中國近代外交史,就是一個不斷簽署不平等條約的受盡屈辱和凌辱的外交史。中國的香港問題,澳門問題的產生,就是“弱國無外交”的實例性事實。但這能成為一個公理嗎?如果真讓它成為一個公理,那我們一直倡導、追求并致力于實現(xiàn)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豈不成了無的之矢了嗎? 我們所倡導的國家不分強弱、大小、貧富,一律平等的國際法理念豈不是沒有存在的根據(jù)了嗎?我們成功解決香港問題、澳門問題的所有外交努力和國際政治實踐豈不成了沒有理想和理性支撐的實踐了嗎? 有人也許會說,正是因為我們現(xiàn)在強大了,才成功的解決了香港問題和澳門問題,這固然不錯,但難道弱國就永遠要套在不平等條約的枷鎖之中而不得解脫嗎? 弱小國家的主權完整難道就不能得到國際法的維護嗎? 世界是不是要回到“Might is Right”(強權即公理)這樣一個被扭曲的不公正的時代嗎? 顯然不能!叭鯂鵁o外交”從經驗事實和實證的角度使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即一個國家和民族若不要受人欺侮和侵犯,就要使自己強大起來。但盡管這樣,我們也不能認可“弱國無外交”是一個公理,或使它成為一個公理。如果那樣,整個國際關系就會成為受強權國家支配的格局,霸權主義就會昌行其道,這正是一些強國所鼓吹、倡導并實踐著的一個理念。這樣的理念和實踐無助于一個多極化世界的產生,也嚴重地威脅著弱小國家的生存和發(fā)展。 寫到這里,我不由地對近年來我一直在反思著的一個古老的命題,或黑格爾的命題產生懷疑,這個命題即“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鼻笆鲞@三個命題,都是一種存在,一種經驗,一種事實,但它們難道是合理的嗎?如何理解黑格爾這一命題?如果說,我們將這一命題理解為:世界上每一種事物的存在,都有它們賴以存在的客觀根據(jù)和理由。如果從這個視角理解它們的“合理”,那我是認可的。但如果將這種存在上升為一種合理性,甚至變成一個公理,那我是難以認可的。在“合理” 與“合理性”之間,是存在著較大差異的!昂侠怼笔且环N對事物存在的事實狀態(tài)的描述,“合理性”則是對事物的一種價值判定!昂侠怼钡牟灰欢ň褪恰昂侠硇浴钡摹!昂侠硇浴钡氖挛锖兔}應該是能夠上升為公理的事實。以此來觀察我們歷史中的以及現(xiàn)實中的國際和國內的各種經驗、事實、存在、命題以及各種社會秩序結構方式,是不是會從中有所啟示呢? 劉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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