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
請輸入關鍵字:
論環(huán)境資源法所調整的人與自然的關系(上)
論環(huán)境資源法所調整的人與自然的關系(上) 一部良好的環(huán)境資源法律應是一張人與自然關系的關系網,應是一幅反映、描繪人與自然和諧共處關系的藍圖。
關于環(huán)境資源法調整對象的理論是當代環(huán)境資源法學的基本理論。由于原蘇聯(lián)法學帶到我國的傳統(tǒng)的法學觀的影響,我國法學界對環(huán)境資源法調整人與人的關系少有異議,但對環(huán)境資源法是否能夠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問題則一直存在不同看法。隨著環(huán)境資源法學的發(fā)展與成熟,近幾年來法學界越來越認識到環(huán)境資源法學關于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論的重要意義。例如,《法理學》[3]認為:環(huán)境法“是一個新興的獨立的法律部門,并具有其他法律所不具有的特殊性:在調整對象上,它既調整人與人的關系,也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事實上,環(huán)境法規(guī)范大部分都是由技術規(guī)范被國家賦予法律效力而成,本來就是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但是,仍然有些學者對環(huán)境資源法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論持懷疑、否定態(tài)度,致使我國環(huán)境資源法學迄今還沒有形成比較公認的具有學科特色的基本理論。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由于對法律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論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富于說服力的學術爭論。例如,過去我國學者在討論環(huán)境資源法調整人與自然關系這一問題時,往往脫離環(huán)境資源法的具體條文和環(huán)境資源法實施的具體實踐,從書本概念進行爭論,雖然這種研究和討論是十分必要的,但畢竟有紙上談兵的感覺,因而對環(huán)境資源法的調整對象這一基本理論問題很難取得共識!吧钪畼涑G,而理論總是灰色的”。目前國內外有關環(huán)境資源法律法規(guī)已經含有大量規(guī)定或體現(xiàn)人與自然關系的條款,而且環(huán)境資源法制建設的實踐已經取得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豐碩成果,我們只有認真研究和深入分析這些條款和實踐,才能明確和掌握環(huán)境資源法所調整的人與自然的關系以及調整機制。本文擬從現(xiàn)實生活、環(huán)境資源法律條文和環(huán)境資源法律實施的角度出發(fā)剖析人與自然的關系、研究環(huán)境資源的調整對象,希望能引起法學界的進一步深入研究。
一、現(xiàn)實生活中人與自然的關系
所謂關系,是指兩個或數個事物或現(xiàn)象之間的相互聯(lián)系、影響和作用。人與自然的關系(或人與自然環(huán)境的關系、人與環(huán)境資源的關系,又稱人與環(huán)境的關系、人環(huán)關系、環(huán)境關系),是指人與自然之間的各種聯(lián)系、影響和作用,以及“人與環(huán)境”這一綜合體所呈現(xiàn)的各種的狀態(tài)。
人與自然關系中的人,包括個人(即自然人或公民)、單位(包括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法人單位和非法人單位)、政府組織(包括國家中央政府組織、地方政府組織和國際政府間組織)、非政府非贏利民間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全人類(包括當代人類和未來世代的人類)。人與自然關系中的自然,包括自然環(huán)境和自然資源,主要指土地、水、大氣、森林、草原、野生生物、礦產資源、城市、村莊、風景名勝、人文遺跡(遺址)、自然遺跡(遺址)等自然因素,以及由上述因素組成的大自然,包括整個地球,甚至日月星辰宇宙。人與自然的關系,最大量具體地表現(xiàn)為個人與自然的關系;但在許多情況下是指整個人類與整體自然界的關系或者人類社會和自然環(huán)境的關系。單位或組織是由個人通過合同、協(xié)議或章程組成的人的集合,因而單位或組織與自然的關系實際上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認清絕大多數單位或組織都是個人之間合同或協(xié)議關系的紐結很重要,例如,現(xiàn)代企業(yè)理論認為,企業(yè)是個人之間交易產權的一種合作組織,是一系列契約或協(xié)議的契約網絡,企業(yè)行為是所有企業(yè)成員博弈的結果!笆袌鍪侵笧榱速I和賣某些商品而與其他廠商和個人相聯(lián)系的一群廠商和個人”[4],因此市場與自然的關系實際上也是人與自然的關系。
。ㄒ唬┤伺c自然關系的類型
法學界對人與人的關系非常熟悉。人與人的關系無論從內容還是形式看都非常復雜多樣,它包括人與人之間的夫妻關系、情人關系、家庭關系、親屬關系、朋友(伙伴)關系、師生關系、師徒關系、雇傭關系、階級關系、主仆關系、敵我關系、內部關系、上下級關系、統(tǒng)治與被統(tǒng)治關系、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平等關系、合作關系、同志關系、買賣關系、契約關系、老鄉(xiāng)(或鄉(xiāng)親)關系、互相利用關系、利益關系、經濟關系、金錢關系、精神(思想)關系等各種關系。但法學界對人與自然的關系研究不深、了解不多。其實,人與自然的關系如同人與人的關系一樣復雜多樣,從不同角度歸納出許多類型和種類,現(xiàn)從如下幾個方面加以介紹:
1.人與自然的實際關系
第一,時間關系。人從其出生到死亡都與大自然保持著十分密切的時間聯(lián)系,人與大自然的關系無時不在。例如,我們說某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就是說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大自然發(fā)生聯(lián)系;我們說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向大自然排放了危險廢物,就是說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大自然發(fā)生了一次作用。人與自然的時間關系是任何人都無法擺脫的關系,在不同的時間、日期、季節(jié)、年代和歷史時期人與自然有不同的關系,例如黎明使人清醒、午夜催人入睡、春天催人漁樵耕讀、冬天使人養(yǎng)精蓄銳。人與自然的時間關系可以分為眼前關系、將來關系等各種關系。人與自然的眼前關系是一種臨時關系、現(xiàn)狀關系,例如,人為了解決一時的吃飯問題,采取燒荒種地、涸澤而漁等方式,而形成的“樹毀人活、魚死人在”這種人與自然的暫時關系。人與自然的將來關系是一種長遠關系、未來關系,例如,因為人濫捕殺野生動物造成生態(tài)破壞,而在不久的將來所形成的“人沒有鳥獸為伴”這種人與自然的未來狀態(tài)。
第二,空間(或地域、地理)關系。人從其出生到死亡都與大自然保持著地域聯(lián)系,都與一定的空間和地點產生聯(lián)系。例如,我們說某人生于某地,就是說某人最先在某地與大自然發(fā)生聯(lián)系;我們說某人在某地向大自然排放了危險廢物,就是說某人在某地與大自然發(fā)生了一次作用。人與自然的地理關系可以分為當地關系、整體關系等各種關系。當地關系又稱局部地域關系,是一種小范圍的人與自然的地理關系,例如,人將本地廢物運往外地,造成當地環(huán)境清潔的人地關系。整體關系是一種大范圍的人與自然的地理關系,例如,人將當地廢物運往外地,造成當地環(huán)境清潔而外地環(huán)境被污染的人地關系。人與自然的空間地域關系也是任何人無法規(guī)避的關系,人雖然可以從一個地方遷到另一個地方,但人始終都離不開某個空間或地域,F(xiàn)代科學證明,人體各種化學元素的平均含量與地球地殼中各種化學元素的含量相適應,例如人體血液中的60多種化學元素和地殼中這些元素的含量有明顯的相關性。也就是說,當地的自然或地理環(huán)境對人類發(fā)展的決定作用是一種不以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的先定的、長遠的、內在的影響,由于不同的地理環(huán)境條件的長期影響和作用,在不同的地區(qū)便產生了不同膚色和特征的民族和人種。
第三,生態(tài)關系。人從其出生到死亡都與大自然保持著生態(tài)聯(lián)系,不但人體外部存在著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人的外部自然環(huán)境是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人體內部存在著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人體內部是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而且人體內外共同形成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人只是人類生態(tài)系統(tǒng)的一個組成部分,只是人類生態(tài)系統(tǒng)或生物鏈中的一個環(huán)節(jié)。例如,我們說某人的氣味或排泄物吸引了一些蒼蠅、蚊子等昆蟲和細菌,就是說某人的存在已經成為蒼蠅、蚊子等昆蟲和細菌的外部環(huán)境,或者說某人的存在已經與蒼蠅、蚊子等昆蟲和細菌一起構成一個生態(tài)系統(tǒng)。生態(tài)系統(tǒng)是英國植物群落學家坦斯萊(A.G.Tansley)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提出的一個概念,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后逐漸成為生態(tài)學研究的中心。生態(tài)系統(tǒng)是生物與環(huán)境的綜合體,它由生產者、消費者、分解者和無生命物質四個部分組成。其中生產者主要指綠色植物,消費者主要指動物,分解者主要指各種具有分解能力的微生物,無生命物質指生態(tài)系統(tǒng)中各種無生命的無機物、有機物和各種自然因素。上述四個部分在生態(tài)系統(tǒng)中存在著營養(yǎng)關系、食物關系,由食物關系、營養(yǎng)關系把多種生物聯(lián)接起來,一種生物以另一種生物為食,彼此形成一個以食物聯(lián)接起來的鏈鎖關系,稱為食物鏈,各種食物鏈相互交叉形成食物網。根據當代生態(tài)科學和環(huán)境科學的理論,整個地球生物圈是一個大的生態(tài)系統(tǒng)即人類生態(tài)系統(tǒng),在地球生物圈或人類生態(tài)系統(tǒng)中,通過能量流動、物質循環(huán)和信息聯(lián)系,人與其他生物、生物與非生物之間存在著一種生態(tài)關系。人與自然的生態(tài)關系包括食物鏈或食物網關系(即人與其他生物一樣處于食物鏈、網中的某一個環(huán)節(jié),彼此之間維持著一定的聯(lián)系)、營養(yǎng)關系(或食物關系、吃與被吃的關系)、中心與環(huán)境的關系(即在生態(tài)系統(tǒng)中,包括人在內的生物是生態(tài)系統(tǒng)的中心,而非生物卻構成生物的環(huán)境)、金字塔關系(即認為人處于生態(tài)鏈或食物鏈金字塔的最尖端)等各種具體關系。中國古代思想家莊子曾在《莊子?卷五》中用“螳螂捕蟑,黃雀在后”的現(xiàn)象,說明“螳螂捕蟑、鳥吃螳螂、人捉鳥”這種萬物相聯(lián)的生態(tài)關系。達爾文在其1859年發(fā)表的《物種起源》一書中,曾用貓、田鼠、野蜂、三葉草和牛的相互聯(lián)系,表述生態(tài)食物鏈的概念,即“家貓多了,田鼠就少了,名叫熊蜂的野蜂就增多,靠熊蜂采蜜時傳播花粉的紅三葉草就繁茂”。
美國著名生態(tài)學家奧德姆認為,生態(tài)系統(tǒng)中的種群有9種相互作用的關系,在很多情況下人與自然的關系也差不多:(1)中性關系,即生物種群的組合只在于利用不同的空間和資源,彼此不受影響。如在同一棵樹上,由于在樹上取食和棲息的位置不同、取食的方式不同,可以同時生活不同種類的小鳥、昆蟲和微生物,它們彼此不相妨礙。人與某些自然物也存在彼此不相妨礙的中心關系。(2)競爭作用,即各種生物競爭同一對象的相互作用,包括競爭生存空間、陽光、食物和配偶等。人與生物也存在競爭關系。(3)資源利用型競爭,即不同種群在競爭稀少資源時,一群對另一群起相反的作用。不同種群競爭的結果是:兩個種之間形成平衡調節(jié);一個物種取代或趕走另一個物種。人與動物也存在人獸爭食、爭水、爭棲息地的資源利用關系。(4)偏害作用,又稱抗生作用,此時兩個相互作用的物種之間,一個受抑制,一個不受影響。人與不少動物都有這種偏害關系。(5)寄生作用。此時寄生者直接攻擊寄主,但以其攻擊不會導致寄主死亡為限,在寄生物受益與寄主不受嚴重損害之間維持平衡。(6)捕食作用。捕食者與被捕食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7)偏利作用。在相互作用的物種中,對一種有利,對另一種不受妨礙。如附著在鯨魚背上的藤壺,它并不吃鯨魚的肉和血即對鯨魚無妨礙,但是它隨著鯨魚遨游覓食而獲得好處。(8)原始合作。對相互作用的雙方都有利,兩者共生相互有利,但兩者分開也不會死亡。(9)互利共生。兩個相互作用的種群,在相互作用中雙方受益,共同生長存活,彼此如果沒有對方在自然狀態(tài)下無法生存。
第四,因果關系。人從其出生到死亡都與大自然存在著因果關系,人作用于大自然的一切行為都會在大自然留下一定的結果(或痕跡),大自然對人的一切作用也會給人留下結果或痕跡。例如,人砍伐山上樹木會給大自然留下一片光山、造成水土流失的結果;大自然一場洪水會給人類造成家破人亡的結果。根據物質循環(huán)和能量守恒定律,人對大自然或大自然對人的一切作用都會產生一定的結果和影響,即有一因必有一果,因果關系是人與自然之間最普遍、最多樣、最復雜、最現(xiàn)實的關系。包括因人的開發(fā)(環(huán)境資源)活動所造成的后果,因人的利用(環(huán)境資源)活動所造成的后果,因人向環(huán)境的排污活動所造成的后果,因人的保護(環(huán)境資源)活動所造成的后果,因人的管理(環(huán)境資源)活動所造成的后果等各種因果關系。“蝴蝶效應”是一種典型的因果關系,在北京一只蝴蝶搖動翅膀,有可能在紐約形成一股風暴,即單個人的環(huán)境行為有可能在自然環(huán)境中引起蝴蝶效應。[5]對人與自然之間的因果關系,一直存在著不同的認識。機械唯物論認為,客觀世界存在著嚴格的因果必然性,人每時每刻都受因果必然性的制約,人必須適應自然、服從自然;這種因果論的極端就是宿命論。正如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霍爾巴赫所說的:“人在他的一生中沒有一刻是自由的! 機械論的因果論者,將人類社會和個人的一切變化或命運都與自然聯(lián)系起來,從自然環(huán)境的變動尋求社會變動的原因,嚴重的甚至演變成“天上有異象,人間有異變”、“流星殞落,偉人去世”等迷信思想。唯心主義者則認為人的行為與自然沒有什么因果關系,自然或客體只是主體人的創(chuàng)造物,即認為主體人是絕對自由的。筆者認為:一方面,人對自然客體的行動自由應該以自然客體的必然規(guī)律為根據,必然既是自由的限度,也是自由的根據,主體人要順應客體自然,接受自然的必然限制和制約,不要擺脫自然所限定的范圍去盲目自由行動,人只有在自然必然性提供的可能性范圍內進行選擇才有自由;另一方面,人不應做自然的奴隸,而應該將人與自然的相互影響與人的實踐創(chuàng)造力結合起來,人應該根據對自然必然性的認識去適應和改造自然,從必然走向自由。
第五,物質交流關系。人通過各種方式、途徑利用環(huán)境資源,人利用環(huán)境資源的過程實際上是人與自然進行物質、能量和信息交流的過程,因此,從另外一個角度講利用關系也是人與自然的交流關系。這是一種最大量、直覺、客觀存在的、不能否認的關系,如人進行呼吸、新陳代謝所產生的關系,自然體、自然力、自然因素對人的吸引、排斥和侵蝕等,人類開發(fā)、利用、享受、保護、改善、整治、建設環(huán)境資源的關系也是一種利用關系、保護關系、交流關系,F(xiàn)代科學證明,人體通過新陳代謝和周圍環(huán)境即自然進行物質交換,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生命是蛋白體的存在方式,這個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和它周圍的外部自然界的不斷新陳代謝,而且這種新陳代謝一停止,生命就隨之停止,結果便是蛋白質的分解。”[6]馬克思和恩格斯發(fā)現(xiàn),環(huán)境污染和資源破壞問題與工業(yè)生產和農業(yè)生產存在著密切的聯(lián)系,“經濟的再生產過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會性質如何,在這個部門(農業(yè))內,總是同一個自然的再生產過程交織在一起。”[7] 據此,他們堅信:“社會化的人,聯(lián)合起來的生產者,將合理地調節(jié)他們和自然之間的物質交換,把它置于他們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讓它作為盲目的力量來統(tǒng)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無愧于和最適合于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進行這種物質變換”[8].因此,如何處理、優(yōu)化人與自然之間的交流、交換或變換關系,對于保護環(huán)境資源、實現(xiàn)人與人的和諧共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第六,利益關系。許多人將人與自然的關系當作人的利益關系,即人與其利益的關系。人的利益包括人的經濟利益、政治利益、社會利益等方面,傳統(tǒng)上人的利益主要指經濟利益(政治利益被視為經濟利益的集中體現(xiàn),社會利益被視為公共的經濟利益),不承認或很少涉及人的環(huán)境利益。人的經濟利益又可以分為很多種類,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物質利益或財產利益。當人們載著人類中心主義的有色眼睛看待人與自然、人與環(huán)境資源的關系時,往往把人與自然的關系視為單純的人的利益關系,即將人的自然環(huán)境視為人的一種財富或物質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講,人與自然的關系特別是人與環(huán)境資源的關系就是人與其財富的關系。簡言之,所謂人與自然的利益關系,就是將大自然或環(huán)境資源視為人的財富或物質利益,并從這種利益關系出發(fā)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對待大自然和環(huán)境資源的態(tài)度、方法均以是否對人有利、有用出發(fā)。例如,墨西哥總統(tǒng)?怂拐J為:“黑脈金斑蝶與自然界的其它物種一樣,是人類的財產。它們不只是屬于一個國家、一個地區(qū)或一個組織的財產。因此,我們所有的人都有責任保護它們,讓它們生存下去!盵9]將大自然或環(huán)境資源視為人的物質利益,將人與自然的關系看作人的利益關系即人與其利益的關系,在某些情況下是有利于保護環(huán)境的;但在另外一些情況則不利于環(huán)境保護,因為那時人可以像對待私人財產那樣任意處置大自然,從而導致污染和破壞環(huán)境、浪費資源。
第七,利用關系。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利用關系是眾所周知的,從這種人的利用關系出發(fā),不少人將人與自然的關系視為利用關系,即人利用大自然或環(huán)境資源來達到人的目的或獲得人的利益。形成人與自然的利用關系的方式是人對自然資源的開發(fā)、利用、消耗和享受,廣義的利用還包括保護、改善與整治。
2.帶感情色彩的身份關系
人與自然的帶有感情色彩的身份關系也是一種現(xiàn)實的關系。由于大自然或非人生命體不能使用人聽得懂、讀得懂的語言和文字,目前我們所談的人與自然的各種關系都是人認為的關系,即用人類語言文字所表達的關系。如果動物會說人話或會寫人的文字,它們可能對人與自然的關系有不同的認識。童話或神話中貓、狗對其與人的關系的表達,其實仍然是人自己的一種認識。鑒于人與自然的帶有感情色彩的關系相當復雜,本文特作為一種重要關系加以介紹。
帶有感情色彩的身份關系,指人類形成的人與自然之間的,包括尊敬、熱愛、親近、占有(所有關系)、統(tǒng)治(壓迫關系)、征服(掠奪關系)、雇用(剝削關系)、子女、朋友等帶有感情色彩、意識形態(tài)色彩的身份關系。事實證明,一個人不但可以對另一個人產生感情關系,也可以對大自然和環(huán)境資源產生感情關系。人與自然的感情關系的最明顯的表現(xiàn)之一,是人對故鄉(xiāng)的眷戀和鄉(xiāng)情,許多人都自稱為某地某山的兒子,如大山的兒子、黃河兒女等。當一個離開故鄉(xiāng)幾十年的游子重返家鄉(xiāng)時,即使故鄉(xiāng)已經沒有了昔時熟悉的親朋好友,但故鄉(xiāng)的山川地勢、“小橋流水、亭臺樓閣”甚至一草一木,都會激起他無限的回憶與深思。
人的感情和認識是非常復雜多樣的,不同的人對大自然和環(huán)境資源有不同的感情關系甚至完全相反的感情關系。例如,有的人視貓、犬為朋友而與之朝夕相處,有的人卻任意宰殺之。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身份關系可以分為很多類型,例如:傳統(tǒng)商人、政客和屠夫所形成或追求的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身份關系;新型生態(tài)人、環(huán)境保護人士和自然之友所形成或追求的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身份關系;在上述兩種關系之間的身份關系。
傳統(tǒng)商人、政客和屠夫所形成或追求的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身份關系,主要有主仆關系、財產關系、敵我關系。主仆關系,又稱統(tǒng)治與被統(tǒng)治、支配與被支配、剝削與被剝削關系,即人以主人、統(tǒng)治者、剝削者自居,將大自然視為人的被統(tǒng)治者、被剝削者、奴隸、仆人或支配對象,人可以像主人對待仆人、奴隸主對待奴隸那樣任意統(tǒng)治、剝削、處分大自然或環(huán)境資源。財產身份關系,即人將大自然視為人占有和支配的財產,當作人的所有物、占有物或利用對象,人可以像對待個人私有物品那樣任意占有、買賣和處分大自然。敵我關系,又稱掠奪與被掠奪、征服與被征服的關系,即人將大自然特別是動植物視為敵人,人以掠奪者、征服者、劊子手自居,像征服者對待俘虜、劊子手對待罪犯那樣對野生動植物、其他非人生命體任意宰殺、烹煮、掠奪、捕獵和砍伐。
新型生態(tài)人、環(huán)境保護人士和自然之友所形成或追求的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身份關系,主要有家庭關系、養(yǎng)育關系、朋友關系、契約關系、代理關系、看護關系、宇宙飛船關系、可持續(xù)發(fā)展關系等。家庭關系又稱母子關系、家長與子女的關系,在生態(tài)人看來,人是大自然的產物,大自然是人的父母,大自然(地球)經過數億年的發(fā)展演變才產生出人類。養(yǎng)育關系,大自然是人的衣食父母,是大自然哺育著人類,人靠大自然為生,人始終享受著大自然的恩惠,人從大自然取得其賴以生存發(fā)展的物質源泉。中國古代思想家管子認為:“人之所生,衣與食也”,“衣食所生,水與土也”(《管子?禁藏》):“地者,萬物之本源也,諸生之根菀也”(《管子?水地》)。朋友關系,大自然(特別是鳥、獸等)是人的朋友,人與大自然相伴為生。契約關系,是指人與大自然或大自然的代理人(在宗教中常指上帝或神)簽訂契約,形成雙向選擇、雙方同意的共處關系。代理關系,是人可以代表大自然或動植物說話、參與環(huán)境管理和提起訴訟?醋o關系,是將人視為地球的看護人或管理員,人對地球具有看管、護理的責任,又稱管護關系。宇宙飛船關系是將地球比喻為在茫茫宇宙中的一艘宇宙飛船,人是飛船中的乘客,非人生命體是飛船上的其他乘客,飛船的安危關系著乘客的安危,人與其他乘客同舟共濟,乘客與飛船共生死同患難,人與地球環(huán)境的關系如同宇宙飛船與飛船上的乘客、人這個乘客與其他乘客的關系一樣。可持續(xù)發(fā)展關系,是指以人為本位,以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為目標,而建立的人與自然共同進步、可持續(xù)生存發(fā)展的關系。例如,一位印第安族族長寫給富蘭克林總統(tǒng)的信所表達的:“我們認為:不是地球屬于人類,而是人類屬于地球!械奈锓N像一個具有血緣關系的大家庭一樣緊密聯(lián)系,……地球和她的子民血脈相通,同呼吸,共命運。人類并非生命之網的編織者,他只是生命之網中的一根絲。人類在這個網中的一舉一動都將作用于他自身。”[10]
必須指出的是,關愛他物的情愫人類古已有之。在我國的古籍《孟子?公孫丑上》中曾有過這樣的記載:孟子見齊宣王,曾看到將被宰殺的?謶职l(fā)抖的樣子,覺得可憐,就說不要用牛了,改用羊吧。百姓卻說它以小易大,太吝嗇。齊宣王為此感到懊惱。孟子認為,“無傷也,是乃仁術也”,“恩足以及禽獸”,主張將仁政推廣到對待自然生物,從這種仁德思想出發(fā),就 論環(huán)境資源法所調整的人與自然的關系(上)能行仁政,治理好國家。!妒酚 .殷本紀》記載:“湯出,見野張網四面,祝曰:‘嘻,盡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網。’諸侯聞之,曰:‘湯至德矣,乃禽獸!薄秴问洗呵铩芬蔡峒按耸,在湯曰“嘻,盡之矣”之后還有“非桀,其孰為此也”之語。這里表明,當時已經認為,獵盡禽獸是暴君的惡行,而惠及禽獸則是至高道德的表現(xiàn)。北宋大思想家張載對此有深刻的論述,他在《西銘》中說:“乾稱父,坤稱母……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彼鲝垖τ谔斓,要“善述其事”,“善繼其志”。現(xiàn)代美國人走得更遠,他們已經制定《仁慈屠宰法》,即規(guī)定即使在以動物為食時也要使動物免除不必要的痛苦。
萌生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盛行的荒野文學運動,是美國動物倫理學的萌芽;囊拔膶W是當時美國特有的以野外生態(tài)學觀察經驗為素材,用小說、故事、隨筆、札記的形式抒寫野生動物的文學流派,其創(chuàng)作宗旨是倡導崇尚生命的生態(tài)倫理信念。代表人物梭羅、繆爾、塞頓等大多為集思想家、荒野探險家和博物學家于一身的清教教徒。他們作品無不洋溢著對野生動物既禮贊又悲憫的真摯情感,蘊涵著深刻的生物中心主義理念;囊拔膶W標志著美國文化的道德關懷領域開始向自然界擴展,也是現(xiàn)代動物解放運動的精神源泉。對宇宙仁慈和動物善質的宏揚必然會導致出生態(tài)道德的結論。幾乎所有荒野文學作品都充滿著保護野生動物的愿望,珍視野生動物的價值,其動物倫理的真知灼見已為西方學術界廣為引證、詮釋和研究;囊白骷艺J為人和其他生物皆為上帝創(chuàng)造的生態(tài)共同體的成員,同受恩典,共享榮耀,都具有彼此無涉的內在神圣價值,在生存意義和精神稟賦上是平等的?姞柨磥,不論丑陋的鱷魚還是美麗的蘭花都是“圣靈的顯現(xiàn)”,“大自然創(chuàng)造出動物和植物的目的,很可能首先是為了這些動植物本身的幸福,而不可能首先是為了一個存在物的幸福而創(chuàng)造出所有其它動植物[11]”。在荒野文學中到處都有把動物視為“同胞”、“兄弟”、“鄰居”、“朋友”的稱謂。女作家賴特稱動物為“公民”,她的《鳥公民》一書寫的就是“帶翅膀的美國人的軼聞趣事”。當代美國著名環(huán)境哲學家保爾?泰勒的生命目的中心論與荒野文學的神學目的論是一脈相傳的,他以生物科學的論據,證明了“有機體有其自身的善”。[12]
在上述兩類人與自然的感情關系之間,還有一種中性的感情意志關系,主要包括:主客與客體(對象)關系,中心與外圍的關系,保護與被保護的關系,開發(fā)利用與被開發(fā)利用的關系,管理者與被管理對象的關系。主體與客體關系又稱主客關系,主要包括兩種形式:一是將人作為主體,將自然或環(huán)境作為客體,主體和客體的位置是永恒不變的,這是傳統(tǒng)法學的觀念;二是將活動或行為的發(fā)起者作為主體,將活動所作用影響的對象作為客體,主體和客體的位置是可能變動的、相對的,這是當代某些生態(tài)法學家的觀點。主體與客體的關系也可以表述為主體與對象的關系,主要包括三種:一是保護與被保護的關系,又稱保護關系,是指人是環(huán)境資源的保護者(包括保持者、保育者、改善者),環(huán)境資源是人的保護對象;二是開發(fā)利用與被開發(fā)利用的關系,又稱開發(fā)利用關系,是指人是環(huán)境資源的開發(fā)利用者,環(huán)境資源是人開發(fā)利用的對象;三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又稱管理關系,是指人是環(huán)境資源的管理者,環(huán)境資源是人的管理對象。中心與外圍的關系,主要包括三種:一是將人作為中心,將圍繞人的自然條件作為外圍,這是環(huán)境科學的出發(fā)點;二是將生物作為中心,將圍繞它們的物質條件作為外圍,這是生態(tài)學的觀點;三是將整個人類生態(tài)系統(tǒng)作為中心,將圍繞生態(tài)系統(tǒng)的物質條件作為外圍,這是生態(tài)中心主義的觀點。
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身份關系的共同特點是,從人與人的關系推出人與自然的關系,即將人與人的關系類推或運用到人與自然的關系。例如,根據、參照或借鑒人與人之間的家庭關系、朋友關系、主仆關系、行政關系(包括上下級關系、君臣關系、管理與被管理關系等)、平等主體關系、商品關系(包括合同或契約關系、買賣或交易關系、供求關系)、代理關系、信托關系等,而認為人與自然之間也存在家庭關系、養(yǎng)育關系、朋友關系、契約或合同關系、主仆關系、財產關系、敵我關系、管理關系、剝削關系、代理關系、信托關系、買賣或交易關系、供求關系等。必須指出的是,既然是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其種類之多、之繁和存在差別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人的感情、思想和理念是豐富多彩而差異極大的。例如,在“極端的人類中心論”者看來,“人是萬物之靈”,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統(tǒng)治者,人與自然的關系只能是統(tǒng)治與被統(tǒng)治、征服與征服、奴隸主與奴隸、決定與被決定、主宰與被主宰的關系。在“極端的自然論”(又稱自然中心主義或生態(tài)中心主義)者看來,人是“宇宙之癌”,人的存在是一種宇宙病態(tài),人在宇宙中如同癌細胞一樣,奪取了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間,破壞了宇宙的和諧,人與自然的關系也是一種敵對關系。在“人與自然和諧共處論”者看來,人既是生態(tài)體系中的一員,又是不同于一般生物的高級生物,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一種相互依靠、和諧共處的朋友關系。有些人只承認自己認可的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否認其他人認可的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只認可傳統(tǒng)的經濟、政治人認可的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否認新型的生態(tài)人認可的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這是一種十分不正常的現(xiàn)象。
3.其他類型的人與自然的關系
也可以將人與大自然的關系概括為:顯性關系和隱性關系、直接關系和間接關系、單向關系和雙向關系、客觀性較明顯的關系和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等。顯性關系,是指表面的、公開的、可以看得見的關系,如洪澇干旱火山地震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系。隱性關系,是指暗藏的、隱蔽的、看不見摸不著的關系,或者是一時難斷利弊、難分好壞的關系,如人的膚色體形、起居習慣等與其生活的地理位置、月球引力的關系。有些人,特別是傳統(tǒng)經濟人或政治人往往只看到人與自然的顯性關系而看不到人與自然的隱性關系;而新型的生態(tài)人既能看到人與自然的顯性關系,也能看到隱性關系。
直接關系,如人與其賴以生存的土地、河流的關系,一場大風雪對人體的影響。間接關系,如上游居民濫伐林木能使自己獲利,但因造成水土流失、使下游河水變渾變少而使下游居民受害。起初,人們只注意或看到人與自然的直接關系,而忽視人與自然的間接關系。后來,人們逐漸認識和注意到人與自然的間接關系。
單向關系,是指由人或大自然一方面決定的關系,例如:黃河、長江流域這一地理位置決定了黃種漢民族的膚色特征,這不是黃種漢民族自己所能選擇決定的;人們隨意捕殺野生動物,這不是野生動物所能決定的。雙向關系,是指由人與大自然雙方共同決定的關系,例如,人與犬、貓、猴成為朋友,這是由人與貓、犬、猴雙方特征共同決定的。當然,在雙方關系中,也有一個誰為主誰為次的問題。例如,一個野猴將一個嬰孩養(yǎng)大,這時猴起著主要作用;一個人將一個猴馴養(yǎng)成一個能為人做事或耍把戲的猴,這里人起著主要作用。在人類社會產生和發(fā)展的初期,由大自然單方面決定的人與自然的關系或由大自然起主要作用的人與自然的關系占有主導地位,有人將此稱為“環(huán)境決定人”、“自然主宰人”、“天勝人”的時代。隨著人類社會的發(fā)展和進步,由人單方面決定的人與自然的關系或由人起主要作用的人與自然的關系逐漸占有主導地位,有人將此稱為“人決定環(huán)境”、“人主宰自然”、“人勝天”的時代。
客觀性較明顯的關系是指不以人的意志或主觀感情為轉移的關系,例如人與地球存在著萬有引力關系,人與地球兩極存在著磁場關系,這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較明顯的關系,主要由科學技術手段和實驗方法來檢查、測定和驗證。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是指由人的意志、感情、信仰和思想決定的關系,在不同意志、感情、信仰和思想的人看來有不同的人與自然的關系,往往帶有意識形態(tài)和感情色彩。自然科學工作者往往強調和重視人與自然的客觀性較明顯的關系,而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往往強調和重視人與自然的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
感情色彩較明顯的關系是指根據人的價值觀念、價值判斷所認可、描述的人與自然的關系,包括好的關系(又稱良好關系、協(xié)調關系、和諧關系、互利關系、利大于弊的關系等)、壞的關系(又稱惡劣關系、失調關系、沖突關系、互損關系、弊大于利的關系等)和中性關系(又稱不好不壞的關系、利弊相當的關系)。從總體上看,人類和環(huán)境資源法努力追求的是人與自然的良好關系、協(xié)調關系、和諧關系和互利關系,人類和環(huán)境資源法盡量避免的是人與自然的惡劣關系、失調關系、沖突關系和互損關系。關于人與自然的壞關系,可以舉出許多表現(xiàn),主要是指對各種環(huán)境要素和自然資源的污染、破壞和浪費,人工建筑與自然環(huán)境的不協(xié)調等現(xiàn)象。例如,人們向河流排放大量污染物造成河流污染,這時人與被污染的河流的關系就是一種壞的人與自然關系。例如,1994年,有人在國家風景名勝區(qū)韶山區(qū)的韶峰上投資20多萬元修建了一尊占地400平方米的彌勒大佛,大佛肚內布置了14個電動人物模特演繹的妖魔鬼怪,陰森恐怖,這與韶山的這塊“風水寶地”的自然人文景觀很不協(xié)調,造成了人與自然關系的失調。
。ǘ┤伺c自然關系的特點
一般認為,人與人的關系具有如下特點:
1.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伴隨人和人類始終的一種客觀存在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以及這種關系的發(fā)展都具有客觀性
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人類社會中最基本、最普通,無時不在無處不有,碰到過無數次的現(xiàn)象和狀態(tài);是客觀存在的現(xiàn)象,任何人都不能否認人與自然之間存在某種關系。馬克思把“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確定為“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和“他們與自然界的關系”。[13] 馬克思明確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這就是說,自然界是人為了不致死亡而必須與之不斷交往的人的身體。所謂人的肉體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聯(lián)系,也就等于說自然界同自身相聯(lián)系,因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4] :“歷史的每一階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質結果、一定數量的生產力總和,人和自然以及人與人之間在歷史上形成的關系”[15] :“過去的一切歷史觀不是完全忽視了歷史的這一現(xiàn)實基礎,就是把它僅僅看成與歷史過程沒有任何聯(lián)系的附帶因素。……這樣就把人對自然的關系從歷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歷史之間的對立”[16];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人類主體“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種把精神和物質,人類和自然、靈魂和肉體對立起來的荒謬的、反自然的觀點,也就愈不能存在了”[17].馬克思在《一八八四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揭示,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與自然關系總和的統(tǒng)一,“社會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tǒng)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是人的實現(xiàn)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xiàn)了的人道主義。” [18]目前,包括一些法學家在內的一些社會科學家習慣于將社會僅僅理解為人的結合、將社會關系僅僅理解為人與人的關系,這種觀點的嚴謹防性是值得推敲的,包括馬克思恩格斯在內的許多社會科學家認為,社會其實是人與自然界的統(tǒng)一,社會關系其實是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自然關系的綜合。
人類的進化及現(xiàn)代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已經使人類初步認識了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的發(fā)展進程。了解和掌握人與自然關系的客觀性,對于認識和掌握環(huán)境資源法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論具有重要的意義。人與人的關系的歷史和人與自然關系的歷史,如同人類社會的歷史和自然史一樣,是一個相互交織的、逐步進化的、連續(xù)而分階段的漫長發(fā)展過程。在人類產生之前的地球上,只有自然物與自然物之間的關系,這種關系受自然規(guī)律的控制或調整。在沒有產生生物之前,只有非生命物與非生命物之間的關系。在非人生命體(主要有動物、植物和微生物)產生后,除了存在非生命物與非生命物之間的關系外,還形成了非生命物與非人生命體之間的關系,非人生命體與非人生命體之間的關系,后兩種關系受生態(tài)規(guī)律的控制或調整。
在人類出現(xiàn)后的地球上,存在如下三種主要關系: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自然物與自然物之間的關系。在人類早期,人與動物沒有根本的區(qū)別,人類與“猴類”、“虎類”、“狼類”等“動物類”也沒有根本的區(qū)別。這時,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自然的關系沒有根本的區(qū)別,人出于生存的本能和需要,按照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生物進化和生態(tài)規(guī)律生活,人為了生存即使是“人吃獸、人吃人”也視為“自然正義”、“自然公平”、“自然自由”。也就是說,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自然物與自然物之間的關系全部受自然生態(tài)規(guī)律的控制或調整。人這種對自然的依賴性及由此形成的秩序,達爾文概括為“適者生存,物競天擇”,即自然秩序。后來有些法學家將這種自然生態(tài)規(guī)律稱為“自然法”、“自在法”、“原始法”,人類的這個時期也被稱為“自然法”或“自在法”時期。在人類社會進入“人類文明時期”后,特別是經過第一次資產階級工業(yè)革命人類社會進入現(xiàn)代社會后,人類樹立了對自然界的絕對權威并占據了主宰地位,人與自然的關系主要是一種征服與被征服、統(tǒng)治與被統(tǒng)治、管理與被管理、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人類的這個時期也被稱為“人定法”、“人為法”時期。自20世紀70年代后,人類社會開始逐漸進入后現(xiàn)代社會、生態(tài)化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開始逐步進入和諧共處的階段。
2.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互為前提、互相影響的關系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自人類社會形成以來或者就人類社會而言,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社會的關系是同時存在、互為前提、互相影響的關系。馬克思主義認為,人的勞動或生產活動同時影響自然環(huán)境和其他人,即:“不僅僅影響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響”:“如果說人靠科學和創(chuàng)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對人進行報復,按他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他服從一種真正的專制,而不管社會組織怎樣”[19] .與只看到人與人的關系或者只看到人與自然的關系的社會學家不同,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的勞動過程或生產實踐活動時,首先承認和肯定存在著人與自然的關系,即肯定“勞動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以人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過程”[20] ;然后,透過表面的人與自然的關系看到隱藏的人與自然的關系,即“人們在生產中不僅僅同自然界發(fā)生關系。他們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結合起來共同活動和互相交換其活動,便不能進行生產。為了進行生產,人們便發(fā)生一定的聯(lián)系和關系;只有在這些社會聯(lián)系和社會關系的范圍內,才會有他們對自然界的關系,才會有生產!盵21] 馬克思主義在承認人與自然的關系的前提下,即在承認人對自然的依靠和適應的前提下,強調人對自然的主觀能動性和能動作用,重視人類對自然現(xiàn)象和自然規(guī)律的研究和應用。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強調人類的物質生產活動對社會、對人與人的關系的影響,重視調整人與人的關系;另一方面也相當注意人類的物質生產活動對自然、對人與自然的關系的影響,重視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由于在人與自然的關系的后面往往隱藏著人與人的關系,所以要調整好人與自然的關系,必須相應地調整好人與人的關系。
3.人與自然的關系既不同于人與人的關系,也不同于物與物的關系
目前有些社會科學家在談論人與自然的關系時,總是習慣于用人與人的關系或物與物的關系去衡量人與自然的關系,這不能不說是一個誤區(qū)和遺憾。其實,人與自然的關系雖然的人與人的關系、物與物的關系有聯(lián)系,但卻是不同于人與人的關系、物與物的關系的第三種關系。
人與人的關系的特點和狀況取決于人即形成關系的雙方當事人,物與物的關系的特點和狀況取決于物,人與自然的關系的特點和狀況除了取決于人之外還與物(自然)有關。人與自然關系的最大特點是,它既不是人與人的關系,不能用人與人的關系去要求人與自然的關系,也不是物與物的關系,不能用物與物的關系去要求人與自然的關系。在人與自然關系中,自然作為人與自然關系的一方,它是不具備人的意識、不會使用人的語言和文字的一方;有人據此斷定,不存在人與自然的關系或不能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這就是在用人與人的關系的標準去要求人與自然的關系。其實,“自然無聲人有聲,草木無情人人情”,在人與自然關系中的另一方即人是有意識的、有智慧、有能力的,因而人可以采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單方面地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在人與自然關系中,自然是人與自然關系中起根本性作用的基礎性條件,人是人與自然關系中起主導作用的主導性因素。從整體上看,自然環(huán)境和自然資源除了具有客觀性、物質性等特性外,從經濟學角度看還具有如下特性:第一,稀缺性。自然資源中的一些不可再生資源(如煤、石油等礦產資源)會逐漸耗竭;即使可以再生的水和空氣等資源,也會因為污染而使得人們需求的清潔水和空氣成為稀缺資源。第二,非獨占性和非排他性。自然環(huán)境和自然資源很多屬于公共物品或共有物,是許多人可以同時、共同享受的物品。第三,外部性。對環(huán)境資源的污染和破壞、保護與改善往往以外部性的形式出現(xiàn),無論是因污染破壞環(huán)境資源所導致的對企業(yè)外部的損害,還是因保護和改善環(huán)境資源所導致的對企業(yè)外部的獲利,都不能通過市場價格反映出來,都不能通過市場機制得到補償。人與自然關系的上述特點,決定了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法律機制具有不同于調整人與人關系的特點。
4.環(huán)境污染問題和資源危機,實際上是人與自然關系的惡化
因對人與自然關系處理不當而導致的人與自然關系緊張和惡化,是當代環(huán)境污染、生態(tài)破壞、資源浪費問題嚴重的根本原因。當代環(huán)境污染、生態(tài)破壞和資源緊缺問題實際上是人與自然關系的失調、失控和惡化,研究和解決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實際上是研究和解決當代的環(huán)境污染問題、生態(tài)破壞問題和資源浪費問題。
5.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一種可以由人類通過各種方式、方法調整或協(xié)調的關系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可以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人與動物的本質區(qū)別,“動物僅僅利用外部自然界,單純地以自己的存在來使自然界改變;而人則通過他所作出的改變來使自然界為自己的目的服務,來支配自然界。這便是人同其他動物的最后的本質的區(qū)別,而造成這一區(qū)別的還是勞動!盵22] 恩格斯在批判那種“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條件到處在決定人的歷史發(fā)展”的自然主義歷史觀時指出:“它忘記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變自然界,為自己創(chuàng)造新的生存條件”[23]:“人創(chuàng)造環(huán)境,同樣環(huán)境也創(chuàng)造人”[24] :“隨著對自然規(guī)律的知識的迅速增加,人對自然界施加反作用的手段也增加了”[25] .馬克思認為,把人與自然聯(lián)系起來的是人的活動,主要是人的生產活動;人的活動或人的生產勞動是人有意識地改造自然、變革自然,把自然變?yōu)槿嘶淖匀,并生產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活動;勞動是人用以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的基本方式。他在《資本論》中指出:“勞動作為使用價值的創(chuàng)造者,作為有用勞動,是不以一切社會形式為轉移的人類生存條件,是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即人類生活得以實現(xiàn)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盵26]隨著人類的進化,人的智力逐漸發(fā)達,人的能力逐步增強,人類相繼形成了家庭、氏族、部落、階層、階級和國家,以及語言、文字、工具、思想、習慣、道德和法律,這為人類控制或調整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自然的關系提供了主體、工具和方式。起初,人通過語言、文字、工具和行為等“非法律手段”調整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自然的關系,后來逐步發(fā)展為用人自己認可或制定的各種法律形式(人為法、人在法)等法律手段調整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自然的關系。
[注釋]
[1]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重點研究項目《環(huán)境資源法理論體系研究》成果的部分內容。
[2] 蔡守秋是 論環(huán)境資源法所調整的人與自然的關系(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武漢大學環(huán)境法研究所所長,武漢大學、福州大學、湖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西部開發(fā)法律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環(huán)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3]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405~407頁,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4] [美]曼斯費爾德著,黃險峰等譯:《微觀經濟學》(第9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577頁。
[5]“蝴蝶效應”的另一種說法是:南美亞馬遜河流域熱帶雨林中一只蝴蝶的翅膀扇動所引起的擾動氣流,兩周后在北美的得克薩斯州可能引起一場龍卷風。Wiener引用一首民謠對“蝴蝶效應”做了生動的描述:“釘子缺,蹄鐵卸;蹄鐵卸,戰(zhàn)馬蹶;戰(zhàn)馬蹶,騎士絕;騎士絕,戰(zhàn)士折;戰(zhàn)士折,國家滅。”也就是說,戰(zhàn)馬蹄鐵上缺乏一個釘子(沒有安裝或松動掉落),表面看起來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卻孕育著“蹄鐵卸、戰(zhàn)馬蹶、騎士絕、戰(zhàn)士折、國家滅”等一連串風險,這里的“釘子”相當于蝴蝶,“釘子缺”相當于蝴蝶翅膀扇動,“國家滅”相當于龍卷風。
[6]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77頁。
[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398~399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 張小青:《墨西哥總統(tǒng)福克斯下令,保護彩蝶越冬林》,《中國環(huán)境報》2001年12月5日。
[10] Pnget Sound的Duwarmish和 Sqnamish印第安族族長1855年給美國總統(tǒng)富蘭克林?皮爾斯(Franklin Pierce)的信,重印于《印度例示周刊》第16卷 (1984年5月20日)。
[11] 參見納什:《大自然的權利》,青島出版社1999年版,第47 頁
[12] 1992 年10月美國哲學家羅爾斯頓應邀在中國社科院哲學所作講演時對自然價值所作的描述。
[1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4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頁,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5]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43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6]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20頁,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1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4頁,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1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頁,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42頁,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20]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202頁,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2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486頁,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2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517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551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43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5]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57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6]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
 |
文章標題 |
相關內容 |
|
1
|
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發(fā)展模式及其啟示
|
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發(fā)展模式及其啟示 「內容提要」本文分析了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現(xiàn)狀,特別是法律制度、組織框架、運行機制方面的特點和內部走向一體化、外部更趨開放性的特點;繼而在評述其成就和優(yōu)缺點的基礎上,結合正在建設中國—東盟自....
|
詳細
|
2
|
論利率市場化的法律意蘊
|
論利率市場化的法律意蘊 「內容提要」利率作為金融產品的價格,是整個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中最活躍的因素,是金融市場的核心。利率市場化就是要讓市場供求關系在利率的形成過程中更大程度地發(fā)揮決定性的作用。利率市場化是我國金融產業(yè)走....
|
詳細
|
3
|
國民待遇與外資稅收優(yōu)惠政策之改革
|
國民待遇與外資稅收優(yōu)惠政策之改革 「關鍵詞」國民待遇;稅收優(yōu)惠 我國應對內外資企業(yè)實行無差別性待遇,這是國民待遇制度的本質要求,它反對歧視性的次國民待遇,更不贊成對外資過....
|
詳細
|
4
|
按揭、保險與抵押債權證券化
|
按揭、保險與抵押債權證券化 論文提要:鑒于目前我國收入與商品價格的差異按揭發(fā)展迅速,由于按揭還款時間長、涉及法律關系較為復雜,如何控制各方風險已迫在眉捷,本文通過參考國外保險介入按揭的做法及抵押債權特點,就中國保險業(yè)介入....
|
詳細
|
5
|
論“自主知識產權”及其法律保護
|
論“自主知識產權”及其法律保護 當以信息產業(yè)為龍頭的高新技術產業(yè)引導著中國科技事業(yè)步入未來知識經濟快車道之際,以觀念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推動全面科技創(chuàng)新的一場現(xiàn)代科技革命正在中華大地上涌動....
|
詳細
|
6
|
淺談學校管理的科學性、實效性
|
淺談學校管理的科學性、實效性 學校管理是多因素整合而成的。管理是否科學,是否有效,在于它的管理對象中“人”的因素是否積極上進,能否創(chuàng)造性地完成教學任務。 管理學認為:人的....
|
詳細
|
7
|
我國法律文獻檢索教材之檢討
|
我國法律文獻檢索教材之檢討 我國目前出版的法律文獻檢索教材大多數出自于高等法學院校中法律圖書館的專業(yè)館員之手。自1981年秋,教育部發(fā)布《高等學校圖書館工作條例》將“開展查詢文獻方法的教育和輔導工作”作為大學圖書館的任務之一開始,以當時司法部部屬政法院校....
|
詳細
|
8
|
歷史與社會交錯中的當代法學學術史
|
歷史與社會交錯中的當代法學學術史 就法學而言,有若干特點使得它與其他人文以及社會科學學科相區(qū)別。最突出的特點可能是,在中國,法學本身就是一個當代學科。古典時期,我們雖然也有律學,但是,與西方羅馬法以降的法學相比,明顯地缺少超驗的價值訴求,與此同時,不存在....
|
詳細
|
9
|
哲學的困境和黑格爾的幽靈——關于中國無哲學的反思
|
哲學的困境和黑格爾的幽靈——關于中國無哲學的反思 摘要:“中國近代在翻譯和引進西方學術的過程中,對其基本概念或術語往往采取譯詞重于借詞的方法,從而引發(fā)中西學術思想轉換中的”名實之辨“。中西哲學之間的學術轉譯、通約和交流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比較哲學研究的過....
|
詳細
|
10
|
論全球化時代的文化多樣性
|
論全球化時代的文化多樣性 文化多樣性(cultural diversity)是人類歷史上普遍恒久的特征。任何一種文化,只有在它能夠與其他文化相區(qū)別時才能被辨識,也才能有現(xiàn)實的存在。一方面,相應于不同的自然環(huán)境和歷史條件,文化的起源和演化不可能是同一的;另....
|
詳細
|
1311條記錄 1/132頁 第頁 [首頁] [上頁] [下頁] [末頁] |
注意:網站查詢并不一定完全準確,使用請先核實!
法律論文分類